老虎新娘(第3/10页)

我父亲先前脸色红赤如火,现在则白得像厚厚堆在窗玻璃上的积雪,眼里涌满了泪,很快就要哭了。

“‘就像那些愚蠢的印度人,’”他说,他最爱华美的辞藻,“‘就像那些愚蠢的印度人/把一颗珍珠随手扔了,想不到/它的价值胜过了他整个部落……’我失去了我的珍珠,我无价的珍珠。”

这时野兽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声音,介于吠吼与咆哮之间,烛火随之一亮。那敏捷的小厮,那装模作样的伪君子,眼睛眨也不眨地翻译道:“我主人说:如果你不好好珍惜自己的宝物,就该料想它会被别人拿走。”

他代主人向我们鞠躬微笑,而后两人离去。

我看着落雪,直到天快亮时雪停,继之以一层坚霜,翌晨的天光冷如铁。

野兽的马车老式但优雅,全黑一如灵柩车,拉车的是一匹活力充沛的黑色阉马,马鼻孔中喷出烟雾,踩踏坚实积雪的脚步充满朝气,给了我一点希望,觉得不是全世界都像我深锁冰雪中。我向来都有些同意格列佛的看法,认为马比我们优秀,而那天早上我会很愿意与他一同奔往马的国度,如果我有这机会的话。

小厮高高坐在车厢外,一身帅气的镶金黑制服,手上竟然还握着一束他主子那该死的白玫瑰,仿佛送花就能让女人比较容易接受羞辱。他以敏捷得简直不自然的动作一跃而下,煞有介事把花束放在我迟疑的手上。涕泗纵横的父亲请我给他一朵玫瑰表示原谅,我折下一枝,刺伤了手指,于是他拿到的玫瑰沾满了血。

小厮趴在我脚边将毡毯包好铺好,态度是一种并不巴结的奇怪逢迎,但他又好像忘了自己的身份,忙着用太粗的食指在扑了粉的白色假发下搔来搔去,同时以一种我的昔日保姆会称为“老式眼神”的表情看我,其中有反讽,有狡黠,有一点点轻蔑。还有怜悯?没有怜悯。他的棕眼水汪汪,脸上是苍老婴孩般的无辜狡猾,还有个烦人的习惯,老是咕咕哝哝自言自语。他念念叨叨将主子赢得的东西装上车,我拉上窗帘,不想看见父亲送别,心中的怨恨尖利如玻璃碎片。

我被输给了野兽!而他的“兽性”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的英国保姆曾说,她小时候在伦敦看过一个虎男。这么说是为了把我吓得乖乖听话,因为那时我是个管不住的野小娃,她不管皱眉生气或者用一汤匙果酱贿赂都无法驯服我。我的小美女,要是你再缠着那些清理房间的女仆,虎男就会来把你带走。她说,他是从印度群岛的苏门答腊被带来的,背后全是毛,只有正面像人。

然而野兽永远戴着面具,他不可能有一张跟我一样的人脸。

但那个满身毛的虎男却也能手里握杯麦酒喝下去,与正经基督徒无异。这可是她亲眼看过的哦,在上荒野原台阶旁的乔治酒馆招牌下,那时她只有我这么高,也跟我一样讲话漏风,走路摇摇晃晃。然后她会叹气怀念伦敦,远在北海那一头,远在多年以前。不过呢,要是这位小小姐不乖,不肯吃光盘里的水煮甜菜根,虎男就会披上他旅行用的黑色大斗篷,就像你爸爸的斗篷还滚着毛皮边,向精灵王借来狂风快马,穿过夜色直奔我们这间育儿室,然后——

没错,我的小美人!然后大口吃掉你!

我会又怕又乐地尖声嘻笑,半是相信她,半是知道她在逗我。然后有些事情我知道不可以告诉她。在我们现已失去的农场上,女佣们吃吃笑着告诉我公牛对母牛做的那些神秘勾当,我听说了运货车夫女儿的事。嘘,嘘,别告诉你奶妈是我们说的;车夫那女儿兔唇又斜眼,丑得要命,谁会要她?然而丢人的是,她的肚子在众马夫的残忍嘲笑中日渐隆起,生下了熊的儿子,她们窃窃私语告诉我。一生下来就满身毛满口牙哦,这就是证据。但他长大后牧羊是一把好手,只是始终没结婚,住在村外一间小屋,能随心所欲改变风向,还看得出哪些鸡蛋会孵出公鸡,哪些会孵出母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