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状红皮藻(第4/12页)

“你们雇了人做清洁吗?”

“我们雇不起,都是约翰做。洗衣服,还有别的活儿,他什么都做。不得已我们买了台轧液机[8] ,洗床单用,还装了台新炉子,从银行贷的款。说来好笑,我曾经嫁给一个银行经理,后来离开了他。”

“我现在也是一个人。”

“是吗?但是你不可能永远一个人。我遇到了约翰,那时他的情况和我差不多。”

“我曾经和一个人在金斯顿一起生活,在安大略省。”

“是吗?我和约翰非常幸福。他曾经是牧师,但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木匠。我们都有点逃离世俗。你和斯坦利先生聊过了吗?”

“聊过了。”

“你以前听说过薇拉·凯瑟吗?”

“听说过。”

“那他会很高兴的。我不怎么读书,所以这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我是个重视觉的人,但觉得他很了不起。斯坦利老先生是个真正的老派学者。”

“他来这里很久了吗?”

“不,没有很久,今年才第三年。他说一直都想来的,就是来不了,有个亲属需要照顾,得等这个人死了才能来。不是妻子,可能是兄弟,不管怎么说,反正得等。你看他有多大年纪了?”

“七十?七十五?”

“那个人八十一了。没想到吧?我真的很羡慕这种人,真的,羡慕坚持不懈的人。”

“有一次,和我在金斯顿一起生活——曾经一起生活——的那个人,”莉迪娅说,“正把几盒文件放进汽车后备箱。那是在乡下,一处旧的农舍外。忽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推了他一下,就低头看了一眼。那时大约是傍晚,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觉得是一只友好的大狗,一只大黑狗拱了他一下,就没怎么在意,只说走吧,好啦,伙计,走开啦,听话。后来他把那几个盒子放好,转过身,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熊,一只黑熊。”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莉迪娅在厨房里给大家讲这件事。

“然后他是怎么做的?”劳伦斯问。劳伦斯是电缆工作队的工头,正在和莉迪娅、尤金、文森特打牌。

莉迪娅笑了:“他说了声‘抱歉’。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盒子里只有文件?没有吃的?”

“他是个作家,写历史方面的书,那是他写书需要的一些材料。有时候他得去一些奇奇怪怪的人那里搜罗材料。那只熊其实是宠物,不是从灌木丛里跑出来的,是主人开玩笑,故意把链子解开的。那儿住着老哥俩,文件就是从他们那儿拿的。两个老人把熊放出来,只想吓唬他一下。”

“他就是做这个的?收集旧东西,然后写成书?”劳伦斯说,“应该挺有意思。”

莉迪娅立刻后悔了,觉得不应该讲这件事。是他们说到熊,她才讲起这一段的,但除非邓肯本人讲,否则没什么意思。邓肯身材高大,为人宽厚亲切,彬彬有礼,可以亲自向你演示他那声抱歉是多么礼貌,并惟妙惟肖地描述那两个躲在破烂窗帘后面笑的调皮老人。

“你得认识邓肯这个人……”她几乎要说出来。其实她讲起这件事,不就是想告诉别人自己认识邓肯吗?她想说自己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出来旅行;得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有人爱的,不久前是有男人的,而且是个有趣、逗乐、有冒险精神的男人。错,一个从财迷和行为怪异的人那里收集旧文件,然后把一百年前发生的事写成书的人,他们是不太可能觉得有什么冒险精神的。甚至都不应该说自己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过。对他们来说,这只说明她和一个没有婚姻关系的男人睡过觉。

劳伦斯不到四十岁,但是很成功,他很愿意谈自己。他是独立的包工头,在圣斯蒂芬有两套别墅,还有两辆轿车、一辆卡车和一艘船;妻子在学校当老师。他有些发福了,有着卡车司机的大肚子,但看上去仍然机敏、有活力。不难看出,大多数时候他都很精明,当然也很冷酷。他可以穿得奢华,招眼,而某些地方、某些人又可以让他变得沮丧,没有把握,爱与人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