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状红皮藻(第2/12页)

旅馆主人把晚饭端来,和那几个工人说了几句话。他是个很能干的服务员,只是有些呆板、冷漠,像个梦游者,做事的时候像在梦里一样。菜盛在大碗里,客人们自取。莉迪娅很高兴,晚餐品种很丰富:有西兰花、芜菁泥、土豆和玉米。那个美国人每样取一点,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好像先吃什么后吃什么,每一口都不是随意的,仿佛为什么先吃土豆再吃芜菁泥,为什么油炸扇贝本来就不大,还要整整齐齐地切成两半,都是有原因的。有几次他抬起头,好像有话要说,但并没有开口。那几个工人这会儿也安静下来,只顾埋头吃东西。

斯坦利先生终于开口了。他说:“你熟悉薇拉·凯瑟这个作家吗?”

“熟悉。”莉迪娅有些吃惊,因为在过去的两周里,她没见过一个人在读书,连书架都没见过。

“那你知道,她每年夏天都来这里吗?”

“这里?”

“对,就是这个小岛。她的避暑别墅在这里,离我们现在坐的地方不到一英里。她来了十八年,很多作品都是在这里完成的。从她写作的房间可以看到海,但现在那里的树长高了,挡住了视线。她和她那位伟大的朋友伊迪丝·刘易斯在一起。你读过《一个迷途的女人》吗?”

莉迪娅说读过。

“这是她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就是在这里写的,至少主要是在这里写的。”

莉迪娅意识到,那几个工人也在听,尽管他们没有抬头。她感到即使他们不看斯坦利先生,互相之间也没有眼神交流,仍然能够传达出一种带有宽容意味的鄙视。至于自己在不在这鄙视的范围之内,她并不在意。不过也许正因为如此,关于薇拉·凯瑟,她没找到什么可说的,也没告诉斯坦利先生自己在出版社工作,更不用说自己也算是个作家了。也可能只是斯坦利先生没怎么给她说话的机会。

斯坦利先生说:“我崇拜她已经六十多年了。”说完顿了一下,两手拿着刀叉,停在盘子上方。“她的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更加崇拜她,越来越崇拜。这里还有人记得她,今天晚上我就要去见一个女人,她认识薇拉,和她说过话。这个人八十八了,但人们说她还没忘。这里的人听说我对薇拉感兴趣,就想到了这样的人,并帮我取得了联系。”

“我感到非常高兴。”他严肃地说。

斯坦利先生一直在说。莉迪娅觉得这种说话风格有些似曾相识。她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虽然上大学时有一两个老师可能这样说话,但她想到的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时期。那时有些人——为数不多的一些人——说话从来不管什么民主,从来不迎合别人。他们用语正式,字斟句酌,不无自得,尽管这种正式和学究气在这个国家只会引来别人的嘲笑。不,这不是事实的全部,嘲笑之外还有一份令人不舒服的羡慕。斯坦利先生让莉迪娅想起的,其实是很久以前存在于偏远城市里的旧式文化(当然她从未接触过,只是通过书本有所了解):那种高尚与得体,音乐会上的绒面硬座,还有安静的图书馆。他之所以选择崇拜这个作家,也与此有关:这一喜好和他说话的风格一样过时。莉迪娅觉得他不可能是老师,老师不会这样崇拜哪个作家,对他那个年纪的人来说恐怕也是如此。

“您是教文学的老师吗?”

“不是。噢,不,我没有那份荣幸。不,我都没有学过文学,十六岁就工作了。在那个时候,你没有多少选择。我在报社工作。”

莉迪娅想起某些出奇谨慎、保守、行文古板的新英格兰报纸。

“哦,是哪家报社?”说完她马上意识到,对这样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来说,这么问未免太不礼貌了。

“你肯定没听说过,只是一个工业城市的日报。还有另外几家早年的报纸,这就是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