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靴猫(第3/10页)

你看,一艘黑色小帆船,简直像国丧;本猫冒着香槟气泡的脑袋里下了个决定,要上她的身。我斜靠着她身侧,橘色脑袋瓜往她小腿上蹭:不管再怎么硬心肠的太太,看到一只小猫来亲近她监护的对象,也不可能会不高兴吧?(结果,这位太太——哈啾!——就会。)黑斗篷中伸出一只芬芳如阿拉伯香料的白皙玉手,投桃报李地摩挲猫儿耳后,那是最令我全身舒爽的地方。本猫响亮打起呼噜,短暂人立起来,踩着高跟靴欢欣喜悦地跳舞转圈——她被逗笑了,将面纱往旁掀开。本猫往那高高的上方一瞥,见到一盏雪花石膏灯,透出黎明最初的淡红晨曦:那是她的脸。

而且她在微笑。

一瞬间,就那么短短一瞬间,你会以为此刻是五月的早晨。

“快走吧!快点!别在那只脏兮兮的野猫身上浪费时间了!”那个嘴里只剩一颗牙、满脸长疣的老巫婆凶巴巴地说,打着喷嚏。

面纱垂下,于是四周又恢复一片寒冷黑暗。

看到她的不只是我。他发誓,她那个微笑偷走了他的心。

爱情。

我曾一脸神秘高深坐在一旁,用伶俐脚掌清洗我的脸和白亮前襟,冷眼旁观他大玩四脚兽的把戏,跟城里每个妓女,以及相当数量的良家妻子、乖巧女儿、来街角卖芹菜和荷兰莴苣的红扑扑乡下女孩,加上替他铺床的那个女仆。甚至连市长夫人都为他取下了钻石耳环,公证人的妻子则七手八脚脱下衬裙,而要是我会脸红的话,她那个女儿摇散亚麻色发辫跳上床跟他们来趟三人行的场面就足以让我脸红,她还不满十六岁耶。但在这些欲仙欲死时刻的当下或之后,主人口中都从不曾说出“爱”这个字,直到他在潘大隆先生的妻子走去望弥撒的路上看见她掀起面纱,尽管不是为他。

这下他开始病相思,无心上赌桌,还伤春悲秋守身如玉起来,连在那女仆又翘又大的屁股上拍一下都不肯,结果我们的剩饭剩菜馊了烂了好多天都没人收,床单也脏得要命,那姑娘只顾气冲冲拿着扫把到处砰砰咚咚乱扫,连涂在墙上的石膏都快被她扫下来。

我发誓,他简直专为星期天早上而活,尽管他以往从来信教不虔。星期六晚上,他入浴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甚至——我很高兴看到——连耳朵后面都没漏掉,接着在身上喷香水,把制服压得笔挺,好像真有那资格穿它似的。如今他深陷爱河,鲜少纵容自己淫乐,甚至连俄南那套都不来了,只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因为他睡不着,怕错过教堂召集信徒的钟声。然后就在寒冷清晨出门,追逐那个模糊的黑色身影,像个倒霉的渔夫,取不得藏在紧闭蚝壳里的绝美珍珠。他悄悄跟在她身后越过广场,满心爱恋的人怎能忍受如此低调不引人注目?然而他必须如此,不过有时候那老巫婆还是会打喷嚏,说她敢发誓附近一定有猫。

他会躲在夫人阁下身后那排座位,有时全体跪下时还能想方设法碰到她衣服下摆;他的心思完全没放在祈祷上,她就是他前来崇拜的神明。之后他如在梦中,一声不吭,就这么呆坐到就寝时间。在他身边我还有什么乐趣?

而且他不肯吃饭。我从客栈厨房替他弄来一只美味的鸽子,刚离开烤架还热腾腾的,龙蒿调味芳香宜人,可他连碰都不碰,我只好连骨带肉全啃了,饭后照常边洗脸边沉思,忖道:一,他这样荒废正业会毁了我们俩;二,爱这种欲望全维系于得不到满足。要是我将他领进她卧室,让他尽情享用她的百合白,没两下他就会恢复正常,隔天又可以使坏搞鬼了。

然后主人和本猫就还得出债了。

目前我们可是欠了一屁股哪,各位。

除了老巫婆,这位潘大隆先生另外只请了一个仆人,是一只厨房里的猫,毛皮柔亮,个性活泼。我勾搭上她,急稳咬住她的颈背,照惯例用我那条纹花色的鼠蹊部稳急给她抽送了几下。等她缓过气来,便极为友善地向我保证那老头是个呆子,又很吝啬,为了要她抓老鼠,平常都不肯给她吃饱;那位年轻夫人则有副软心肠,常偷偷给她鸡胸肉吃,有时候,趁着巫婆喷火龙监护午后打屯,还会把这只可爱小猫从厨房炉火边带进闺房,拿丝线和手帕逗她玩,她们俩玩得可开心了,就像两位灰姑娘参加一场全是女生的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