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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决定吧。现在不看,以后就得等到锁在玻璃柜子里展出的时候才见得到了。克莱尔和上校都说,博物馆我可以随便挑,只要我愿意。”他坐在床上,指着靠墙摆着的一把黑色椅子说,“把那把椅子拉过来。”

被毛巾裹着的长笛躺在我们俩之间的地板上。我两口就把我的白兰地喝完了。我打算离开,可没等我起身,芬又把杯子给我满上了。

“它不是我偷来的。”他说,“我们离开之前两天,他们在晚上举行的一个仪式上把它送给了我。他们还教我如何保管和喂养它,我正是在往它嘴里喂鱼干的时候发现木头上刻有文字的。阿巴彭那莫告诉我,有本事的人才学得会。我就问他,那我算不算有本事的人。他说算。后来,克坎班领着他的三个兄弟闯了进来。他说,那笛子历来都是属于他们宗族的,不是阿巴彭那莫的,说罢,他们扛起笛子便走。阿巴彭那莫手下有好几个人要追出去,可我知道,如果那样事情就不好收拾了。所以,我把他们拦住了。我保住了一方和平。阿巴彭那莫的儿子把他们藏笛子的地点告诉了我。我想,以后我还可以再来。因为我知道,不把它搞到手,我是不会走的。我不能就这样对这个人类之谜弃之不理。但我希望用和平的手段把它讨回来,我不想有人为此受到伤害。”

看来他的这个打算是完全泡汤了。我还记得,一开始他曾想拉我和他一起干,想让我为了他的非分之想而送命。那条船上趴着的尸首本来有可能是我。

“他们怎么没朝你射箭啊,芬?”

“我跟你说过。我念了斗布部落的咒语。”

“芬。”

我看得出,他是真的希望我相信他这套鬼话,可与此同时,他又不想让我因为不信而失去兴趣。他就像一个不想被独自留在黑暗中的小孩。“我觉得赞本想死。”他说,“我觉得他是自己想死。”

“什么?”我说。

“头一天夜里,我们在村外的树林里睡了几个钟头。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拿着我的左轮手枪。”

“他拿枪对准什么了吗?”

“没有,就拿在手里。我不觉得他是想杀我。他可能是在鼓起勇气朝自己开枪。我把枪从他手里拿开,之后他再没碰过它。我们选好进村路线之后,一直等到日落。他行动非常隐蔽,没有弄出一点儿声响,肯定是个出色的猎手。可等我们拿到笛子以后,他却变得漫不经心,似乎希望村里人发现我们。虽然我们离村子很远,可我们还是被几条狗发现了。本来,我对得手之后顺利回到船上很有把握,我们也的确做到了。可上船以后他却不愿躺下,他开始尖叫,大声胡言乱语。我本可以把他摁倒在船里,可我还得启动马达,驾船把我们俩从那个地方带出去。我真搞不懂他。我都答应他了,不论这件东西能为我们弄来多少钱,反正有四分之一归他。

他说的这些有多少可信很难说。但我觉得,不管可不可信,现在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赞本已经死了。“SS卡尔加里号”明天中午也要起航了。

“我看到你和她在沙滩上了。”他说,“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没那么蠢。你知道我会去,我也知道你一定不会拦我。可你不能像对别的女孩一样对内尔。她自己说她是南方性格,可那个网格里面根本没她的位置。她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你一定得相信我。”

“她是什么类型?”

“要连这都让你知道,我他妈不是太惨了吗?”

我再次站起身来。这次是真的。他也站了起来。

“那支笛子我无论如何得弄到手。”他说,“你难道还不懂吗?得有一个平衡。男人不能没有实力,那是不行的。我将来怎么办,就跟在她屁股后头写几本小册子,跟他妈回声一样重复她的话,附和她的话?我得干件大事。而这笛子就是。这玩意儿浑身上下都是故事,用它来写书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