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格:我完全赞同.

苏:在讨论妇女法律问题上,我们可以说已越过了第一个浪头,总算幸而没有遭受灭顶之灾.我们规定了男的护卫者与女的护卫者必须担任同样的职务;而且相当一致地证明了,这个建议不仅是可行的,并且是有益的.

格:的确这样,你越过的浪头可不小呀!

苏:你如果看到了第二个浪头,你便不会说第一个浪头大了.

格:那么,讲下去,叫我来看看.

苏:上面作为这个论证以及前面的一切论证的结果,依我看,是一条如下的法律.

格:什么样的呢?

苏:这些女人应当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全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同样地,儿童也全公有,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

格:这比前面说的是一个更大的浪头了,让人怀疑这个建议是不是行得通,有没有什么好处.

苏:啊,关于有没有什么好处,这点我看不必怀疑,谁都不会否认妇女儿童一律公有有最大的益处.但是,是不是行得通?据我看来,这个问题将引起极大的争论.

格:两个问题全要大争而且特争的.

苏: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要腹背受敌了.我本来希望你同意这个建议是有益的,那样我就可以避重就轻来讨论是不是行得通的问题了.

格:你休想滑过去,让我发觉了!你不许走,你得对于两个建议,都要说出道理来.

苏:好,我情愿受罚,但请你原谅叫我休息一下.有那么一种懒汉,他们独自徘徊,想入非非,不急于找到实现他们愿望的方法,他们暂时放下,不愿自寻烦恼去考虑行得通与行不通的问题;姑且当作已经如愿以偿了,然后在想象中将那些大事安排起来,高高兴兴地描写如何实现如何推行;这样做他们原来懒散的心灵更加懒散了.我也犯这个毛病,很想把是否行得通的问题推迟一下,回头再来研究它.现在我们假设这是行得通的;在你许可之下,我先愿意探讨治理者们在实行起来时如何安排这些事情.同时还要证明这些安排对于国家对于护卫者都有极大的益处.我准备与你先研讨这个问题,然后再考虑其它问题,你假如赞成的话.

格:我同意,请讲下去.

苏:那么我以为,治理者与他们的辅助者假如都名副其实的话,辅助者必须愿意接受命令,而治理者必须发布命令......在一些事情中按照法律发布命令,在另一些我们叫他们自己斟酌的事情中依据法律的精神发布命令.

格:大约是的.

苏:那么,你假设这个立法者选出了一些男人,同时选出了一些女人,这些女人的品质和这些男人一样,然后把这些女人派给这些男人.这些男人女人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财;相互在一起,共同锻炼,天然的需要致使两性的结合.我所说的这类情况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吗?

格:这不是几何学的必然,而是情欲的必然.对于大多数人的行动来讲,情欲的必然比几何学的必然有更大的强制力和说服力.

苏:确是这样.不过再说,格劳孔,两性行为方面或任何他们别的行为方面如果毫无秩序,杂乱无章,这在幸福的国家里是亵du的.我们的治理者是决不能允许这样的.

格:是的,这是错的.

苏:所以很明白,婚姻大事应尽量安排得庄严神圣,若婚姻是庄严神圣的,也就能是最有益的.

格:的确.

苏:那么,怎样做到最有益呢?格劳孔,请告诉我,我在你家里看见一些猎狗和不少纯种公鸡,关于它们的交配与生殖你注意过没有?

格:你说什么?

苏:首先,在这些纯种之中......它们尽管都是良种......是不是有一些证明比别的一些更优秀呢?

格:是的.

苏:那么,你是相同对待地加以繁殖呢,还是用最大的注意力选出最优秀的品种加以繁殖后代的呢?

格:我是选择最优秀的加以繁殖.

苏:再说,你选择年龄最小的,还是选择最老的,还是尽力选择那些正在壮年的加以繁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