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5页)

格:在许多国家里称他们首长;在平民国家里叫他们治理者.

苏:在我们国家里对于治理者除了叫他们公民之外还叫他们什么?

格:保护者和辅助者.

苏:他们怎么叫人民?

格:纳税者和供应者.

苏:其他国家的治理者怎么样称呼人民?

格:奴隶.

苏: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同事们.

苏:我们的治理者如何相互称呼?

格:护卫者和同事们.

苏:告诉我,在别的国家里是否治理者同事们之间有的以朋友互称,有的却不是?

格:是的,这十分普遍.

苏:他们是否把同事中的朋友看作自己人,把其他同事当作外人?

格:是这样.

苏:你们的护卫者们怎么样?其中有没有人将同事看成或说成外人的?

格:当然不会有.他肯定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看作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姐妹.兄弟,或者父亲.母亲,或他的儿子.女儿,或他的祖父.祖母.孙子.孙女.

苏:你回答得好极了.请再告诉我一点.这些亲属名称只是个空名呢,还是必定有行动来配合这些名称的呢?对所有的父辈,要不要按照习惯,表明尊敬,要不要照顾他们,顺从他们,既然反此的行为是违天背义为神人所共愤的?要不要叫这些道理成为了人们对待父亲和其他各种亲属应有态度的,从全体人民那儿一致听到的神谕呢?还是让别的某种教导从小就充塞孩子们的耳朵呢?

格:要这些道理.亲属名称假如仅仅是口头上说说的,而无行动配合,这是荒谬的.

苏:那么,这个国家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在这里大家更将异口同声歌颂我们刚才所说的"我的"这个词儿.假设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好,大家就都说"我的境遇好",假如有任何一个人的境遇不好,大家便都说"我的境遇不好".

格:很对.

苏:我们有没有讲过,这种认识这种措词可以引起共苦同甘彼此一体的感觉?

格:我们讲过.而且讲得对.

苏:那么护卫者们将比别的公民更将公有同一事物,并称作为"我的",并且因这种共有关系,他们苦乐同感.

格:极是.

苏:那么,除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外,在护卫者之间妇女儿童的公有不也是产生乐苦与共的原因吗?

格:这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

苏:我们还曾经一致说过,这是一个国家的最大的善,我们还曾将一个管理得好的国家比之于个人的身体,各部分乐苦同感,息息相关.

格:我们一致这么说过,说得十分对.

苏:我们还说,在辅助者之间妇女儿童公有对国家来说也是最大的善,而且是这种善的原因.

格:完全可这么说.

苏:这个说法和我们前面的话是一致的.因我想我们曾经说过,我们的护卫者不应当有私人的房屋.土地以及其它私人财产.他们从别的公民那儿,得到每日的工资,作为他们服务的报酬,大家一起消费.真正的护卫者就要如此.

格:你说得很对.

苏:那么,我们已经讲过的和我们正在这里讲的这些规划,是否能确保他们成为更名副其实的保卫者,防止他们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将公有的东西各各说成"这是我的",各人把他所能从公家弄到手的东西拖到自己家里去,将妇女儿童看作私产,各家有各家的苦乐悲欢呢?他们最好还是对什么叫自己的有同一看法,行动有同一目标,尽力团结一致,苦甘与共.

格:非常对.

苏:那么,互相涉讼彼此互控的事情,在他们那里不就不会发生了吗?因他们一切公有,一身之外别无长物,这使他们之间不会发生纠纷.因为人们之间的纠纷,都是因为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所造成的.

格:他们之间将不可能发生诉讼.

苏:再说,他们之间也不大可能发生行凶殴打的诉讼事件了.因我们将布告大众,年龄相同的人之间,自卫是善的和正义的.这样能够强迫他们注意锻炼,增进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