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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说的样币确实很珍贵。是的,我也这么想。”

“它怎么会失窃呢?”我问。

“这房子里的某个人偷走的,很容易。钥匙在我的包里,我的包随手放。事情轻而易举,有足够的时间拿走钥匙打开房门和柜子,再把钥匙放回来。外人有困难,但家里人不难做到。”

“明白了。但你怎能断定你儿媳妇偷走了它,默多克夫人?”

“我不能断定——如果要拿出严格的证据的话。但我相当有把握。仆人是三个女人,她们在这儿很多年了——比我嫁给默多克先生还早,我七年前才嫁给他。花匠从不进家门。我没有司机,因为我儿子或我的秘书给我开车。我儿子没有拿,首先是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其次,要是他拿走了,他可以很容易地阻止我和那位钱币经销商莫宁斯塔说话。戴维斯小姐——简直荒唐。她根本不是那种人。她太胆小了。不,马洛先生,琳达就是那种女人,不为别的,只凭怨恨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你知道这些夜总会女郎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跟我们大家一样。”我说,“没有入室盗窃的痕迹吧,我想?只是偷走一枚有价值的金币的必定是一个手法娴熟的贼,不会留下马脚的。不过,也许我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那个房间。”

她朝我仰起脸,脖子上青筋暴起。“我才告诉过你,马洛先生,莱斯利·默多克夫人——我的儿媳妇,拿走了布拉什金币。”

我盯着她,她也盯着我。她的目光像墙砖一样硬。我耸耸肩,不再盯着她,说:

“就算是这样,默多克夫人,你想要怎么办?”

“首先,我得要回金币。其次,我要我儿子能够毫无争议地离婚。我不想用钱去买离婚。我敢说你知道如何安排这些事情。”

她喝光了杯中酒,勉强地笑了笑。

“我多半听说过。”我说,“你说那位女士没有留下联系地址。那就是说你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确实如此。”

“那就是失踪了。你儿子也许知道,只是没跟你说。我得跟他谈谈。”

这张灰暗的大脸甚至板得有些狰狞了。“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这枚金币失窃了。我什么也不想让他知道。等时机成熟,我会应付他的。之前让他置身事外。他会完全照我说的去做。”

“他并不总是这么做。”

“他的婚姻,”她不快地说,“出于一时冲动。之后他的举动尽可能像一个绅士。所以我并不担心。”

“在加州,那种一时冲动要花三天时间,默多克夫人。”

“年轻人,你要不要这份差事?”

“要是我能知道实情并按我觉得适宜的方式来处理,我就接下这个案子。要是你定下很多规矩,束缚我的手脚,我就不要这份差事。”

她神态严厉地笑笑。“这是一桩微妙的家庭事务,马洛先生。处理起来必须慎重。”

“要是你雇了我,你会看到我是如何慎重行事的。要是我没有足够的慎重,那你最好别雇我。比如,我猜想你不是想让你儿媳妇遭到诬陷。要办这种事,那我还不够慎重。”

她脸色变得像棵水煮白菜,张嘴要嚷。接着她想了想便改变了主意。她举起酒杯,将剩余的药喝掉了。

“你可以跟他谈谈,”她干巴巴地说,“我希望两年前就遇到你,在他娶她之前。”

我不太明白她最后这句话的意思,也就随它去了。她侧过身去,用钥匙在内线电话机上捣鼓了一下,听到有人回话便朝听筒吼了几句。

传来脚步声,那位有着红棕色金发的小姑娘轻巧地走进房间,她垂着头,仿佛有人会打她似的。

“给这位先生开张两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脸凶相的老妇人朝她吼道,“这件事你闭上嘴别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