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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脸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根。“你知道,我从不谈论您的事情,默多克夫人。”她抱怨道,“你知道我不会说的。我压根没想到要说,我——”

她低着头,转身跑出了房间。当她关门时,我抬头朝她望去。她的小嘴唇颤抖着,眼里却有着生气的目光。

“我需要那位女士的一张照片以及一些信息。”门再次关上时我说。

“看一下书桌的抽屉。”她用肥硕的灰色手指指了指,手上的戒指在暗淡的光线里一闪。

我走过去,打开苇编书桌的单只抽屉,抽屉底层只放了一张照片,我拿起来,这是一张正面照,乌黑的双眼冷冷地看着我。我拿着照片又坐下来,端详着。黑发居中松散地分开,松松地沿着饱满的额头向后梳。嘴很阔,显得坚毅,而双唇很诱人。鼻子好看,大小适中。整张脸棱角分明。脸上表情似乎缺少什么东西。过去,这东西也许叫做教养,而如今我不知道怎样称呼它了。这脸看上去过于聪明,也过于警觉,与年龄不相称。这张脸有过太多的往事,在躲避这些事的过程中它已经变得有点太精明了。然而在这种聪明的表情后面也有着一个仍然相信圣诞老人的小女孩的天真。

我朝照片点了点头,将它塞进口袋,心想仅仅一张照片,我就获得了太多的信息,即使房间里光线如此暗淡。

门开了,那个穿着亚麻连衣裙的姑娘走进来,拿着三联支票本和钢笔,用她的手臂当作书桌让默多克夫人签字。她直起腰,勉强一笑,默多克夫人朝我做了个手势,姑娘把支票撕下来递给我。她退到一旁等着。见没有什么要对她说了,她便又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并关上了门。

我晃晃支票让它干燥,随之折起,拿着坐下来。“关于琳达您能跟我说些什么?”

“事实上没有什么好说的。在她嫁给我儿子之前,她和一个名叫洛伊斯·马吉克——这些人给她们自己取了多漂亮的名字[3]——的女孩住在一起,她是个艺人什么的。她们在一个叫做‘悠谷夜总会’的地方工作,在文图拉大道上。我儿子莱斯利对那儿很熟悉。我对琳达的家庭或出身一无所知,她曾说她出生在苏福尔斯[4]。我猜想她有双亲。我没有兴趣去弄清楚。”

去她的没有兴趣。我可以看出她双手挖着,挖得很起劲,挖出了一捧碎石子。

“您没有马吉克小姐的地址吗?”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

“您儿子——或戴维斯小姐有可能知道吗?”

“我儿子回来时我来问他。我想他不知道。你可以问戴维斯小姐。我肯定她也不知道。”

“明白了。您认识琳达的什么朋友吗?”

“不认识。”

“也许您儿子跟她仍有联系,默多克夫人——只是没有告诉您。”

她脸又涨成了紫色。我抬起手来,脸上露出一丝让人安心的微笑。“他娶她毕竟有一年了。”我说,“他必定对她有所了解。”

“你别把我儿子卷进来。”她嚷道。

我耸耸肩,唇间流露出失望的神情。“好吧。她开走了她的车,我猜想。那辆您给她买的车?”

“一辆铁灰色的水星,1940年款,是跑车。戴维斯小姐可以给你车牌号,要是你需要的话。我不知道她是否把车开走了。”

“您知道她随身带走什么衣服、钱或珠宝了吗?”

“钱不多。她可能有几百块钱,至多了。”一丝嘲笑使她鼻子和嘴角边起了褶皱。“当然咯,除非她又找到了一个新朋友。”

“倒也是。”我说,“珠宝呢?”

“一只祖母绿钻石戒指,不值多少钱,一块镶了红宝石的浪琴白金手表,一根优质蜜蜡琥珀项链,这根项链是我自己给她的,真是愚蠢。项链上有一个钻石扣,二十六颗小钻石打磨成纸牌里的方块形状。她自然还有一些别的玩意。我从不关心那些东西。她穿着考究,但并不招摇。感谢上帝,她也不是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