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30(第3/6页)

他嘴里骂个不停:“该死的东西,实在可恶到了极点!把我的手套毁了不说,你看看这桌子!”厨子沉着脸默默地收拾残局。这场灾难似乎浇熄了他的热情,只见他叹了口气,脱去帽子与围裙。“谁来开一下这罐橄榄好吗?还有鸡尾酒呢?喏,史蒂芬,你来处理奶酪,它好像很害羞,在盒子里黏得紧紧的不肯出来。”到头来只好由史蒂芬和厨子料理一切,布洛凯则坐在地板上,荒谬地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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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大半都是布洛凯吃的,史蒂芬过度劳累不觉得饿,而消化已大不如前的扑通,也只能勉强吃一块薄薄的炸肉片。但布洛凯则是大吃特吃,边吃还边赞美自己和他带来的食物。“看我多厉害,能发现这道鹅肝酱,不过我倒是替那些鹅很难过。史蒂芬,你不会吗?可是它又偏偏这么好吃……真希望我能了解这种复杂情绪的深奥意涵!”他说着往侧边挖了一匙,那部分的松露似乎最多。

偶尔他会暂停下来,抽一根他喜爱的那种劣质小香烟。这种烟的烟草是黑的,卷烟纸是黄的,据布洛凯说是来自一座荒僻岛屿,在那儿每年都有大批居民死于黄热病。他喝了许多罗斯牌莱姆汁,因为这种粗制的浓烟总是让他口渴。威士忌会冲昏头,葡萄酒会伤肝,所以基本上他会被迫节制,但等他一回到家,却会给自己煮一壶和香烟一样黑得险恶的咖啡来喝。没多久,饱餐一顿的他叹了口气:“好啦,两位,我吃饱了。我们到书房去吧。”

离开餐桌时,他抓起什锦饼干和焦糖糖果,因为他热爱甜食。他经常到庞德街买糖果,作为排遣寂寥的时候吃。

到了书房,他一屁股坐到长沙发上。“亲爱的扑通,你不介意我把脚跷起来吧?都是我那个新找的靴匠,害我的右小趾起水疱。真是太令人伤心了。这么漂亮的脚趾头。”他喃喃说道,“这么完美……一点瑕疵也没有呢!”

此话一毕,他似乎再无心开口。他用软垫给自己围了个窝,边抽烟边啃什锦饼干,还一面在罐子里翻找他喜爱的口味。不过他的目光总是不断飘向史蒂芬,带着困惑又十分忧心的神色。

最后她说了:“怎么回事?布洛凯,我的领带歪了吗?”

“不,不是你的领带,是其他事情。”他忽然直起身子,“我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还是赶紧说出来好了!”

“你就说吧,布洛凯。”

“我要是实话实说,你会不会恨我?”

“当然不会。为什么要恨你?”

“那就好,是这样的。”这时候他的声音变得好严肃,扑通不由得放下手上的刺绣,“你,史蒂芬·戈登,你听我说。你这次的新书实在糟糕得不能原谅。在看过《犁沟》以后,谁都有权对你有所期待,但这本书和我们所有人的期待差太多了,就像我送扑通的那盆植物和橡树之间的差别……我甚至不会拿那盆小植物来做比较,因为植物是活的,你的书却是死的。哎呀,我不是说它写得不好,书写得很好,因为你是天生的作家,你的文字感强,平衡感完美,又有全面而通透的英语能力。但这样还不够,一点也不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件合身的衣服而已。这回你把衣服穿在一个假人身上——假人是无法激荡情绪的,史蒂芬。昨晚我才跟欧吉威聊到这个。他跟我说他给了你好评,因为太珍惜你的才华不忍心泼你冷水。他是那样的人,我总觉得太仁慈了,亲爱的,大家都对你太仁慈了。他们本该活剥了你的皮才是,这样或许能帮你认清自己的危机。我的天哪!亏你还写出了《犁沟》这样的书!你是怎么了?是什么侵蚀了你的著作?但不管是什么,这都是致命的!想必是一种可怕的枯朽病。啊呀,不行,这样太糟了,不能再继续下去,我们非得赶快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