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监禁与惩罚(第2/5页)

图表11.2:更加不平等的美国各州在押人数比例也更高。

就美国五十个州的情况而言,1997至1998年间在押人数的数据来自美国司法部的司法统计局。正如图表11.2所表明的,不平等与在押人数比例之间再度呈现出了强有力的关联,各州之间也呈现出了巨大的差异——路易斯安那州的在押人数比例是明尼苏达州的六倍多。

需要指出的是,图表11.2用两种不同的符号来标记各州。圆形代表的是废除了死刑的各州,菱形代表的是依旧保留死刑的各州。

正如我们在第2章中曾指出的,这些与不平等存在关联的问题具有陡峭的社会坡度。监禁这一问题正是如此。与社会地位更高者相比,阶级地位、收入和教育程度较低者被投入监狱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加利福利亚州立理工大学的两名社会学家认为发布关于一名中产阶级囚犯如何适应狱中生活的研究报告是有价值的。这种态度突显了中产阶级人士很少遭到监禁的事实。

监禁率的种族差异说明不同种族所面临的监禁风险也是不平等的。可以通过美国白人与黑人监禁率之比来衡量种族差异。夏威夷是唯一一个不同种族面临的监禁风险大致相当的州:黑人面临的监禁风险是白人的1.34倍。在其他任何一个州,黑人与白人监禁率之比都要大于2。美国全国的黑人与白人监禁率之比为6.04,新泽西州则高达13.15。英国的情况也与之类似,少数族裔被投入监狱的可能性要大得多。不同种族间监禁率的差异是不同种族间犯罪率的差异导致的吗?对美国年轻人的研究显示并非如此。17岁的白人青年中,有暴力违法前科者占25%,对于非洲裔美国人而言这一比例则是36%;关于财产性犯罪的数据同样如此,非洲裔美国青年的毒品相关犯罪率还要低于白人青年。然而,非洲裔美国青年遭到逮捕、拘留、起诉、被当作成年人起诉,以及被判入狱的可能性比白人青年高得多。对于非洲裔美国成年人和拉丁裔成年人而言,情况同样如此:在司法程序的每一个阶段,他们都遭到了比白人更严苛的待遇。当被控以同样的罪名时,白人被告得以减轻罪名,或是参加“分流”项目(“分流”项目指的是,如果被告同意某些条件,例如完成戒毒治疗,就可以延缓或暂停起诉程序)的机会都要多得多。

文明程度

关于监禁人数的数据表明,越是不平等的社会,惩罚就越严厉。不同刑罚体系对待违法者的不同态度也能体现这一点。首先,正如图表11.2所显示的,更加不平等的美国各州往往也是仍旧保留死刑的各州。其次,各州之间囚犯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唐斯在探讨荷兰的情况时讲述了刑事律师、犯罪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是如何共同影响监狱制度的。他们相信:

违法者必须被当作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在治疗人员的帮助下,他们能够对对话所传达的见解作出回应。

唐斯表示,这种哲学促使监狱制度强调治疗与康复作用。囚犯被允许请假回家、中断刑期,还可以慷慨地获得假释和赦免。囚犯居住在单人狱室内,囚犯彼此之间、囚犯与监狱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良好,监狱里的教育、培训和娱乐项目堪称典范。尽管自1980年代以来,为了应对逐渐增高的犯罪率(主要原因在于贩毒活动日益猖獗,以及荷兰被国际犯罪集团当作了基地),监狱制度也有所收紧,但依然是人道、得体的。

日本的监禁率同样很低。该国的监狱环境被认为是“宁静的避难所”。日本的司法体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表现出了惊人的灵活性。违法者只要对罪行表示忏悔和懊恼,并愿意改过自新,通常就会重新获得警察、法官和公众的信任。一名犯罪学家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