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的权力(第4/6页)

皇帝拥有超现实的,不受任何干预和制约的权力,它是绝对的、无限的、无所不能的和无所不包的,可以控制整个帝国的一切财产和生命。但是皇权的实施和维护不可能靠皇帝一个人来完成,它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这个官僚体系是很大的,西汉时大约有13万余人,东汉时大约15.2万人,清道光时期,全国文官数字(县令以上)是11316人。这一庞大的数字我们通常把他们和皇帝联系在一起,统称统治阶级。但是,他们与皇帝却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社会群体,他们只是皇权的附庸,产生于皇权,依附于皇权,因此我们说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建立在“主卖官爵、臣卖智力”330的人身依附和雇佣的基础之上的,他们根据与皇权的远近及衍生秩序构成一个支配和服从、主导和依附的等级链条。

因此,在君臣关系上,古代中国历来强调“君命无二”331,“事君不贰是谓臣”332,在君命与生命发生矛盾的情况下,要求臣“死君命”。所以说中国的官吏,并不是“公职人员”而是“事君之臣”333。到清时则更为严重,直接以奴才自称,并且只有满族官员才有资格这样自称,汉族官员还不配。

虽然一切官僚权力都是由皇权衍生的,依附于皇权的,但是中国历史上总有特殊情况,当皇帝能力偏弱时,个别官僚权力就会膨胀,异化为超越于皇权的权力。

如汉朝霍光。霍光是西汉著名将领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是汉武帝时期的重要谋臣。公元前87年春,汉武帝病死,死前立刘弗陵为太子,霍光正式接受汉武帝遗诏,被封为大司马大将军,成为8岁的汉昭帝刘弗陵的辅命大臣,于是“政事一决于光”334。另两位辅命大臣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不服,与燕王刘旦密谋政变,被霍光粉碎。此后,霍光权倾朝野,其儿子、女婿、弟弟纷纷担任要职。公元前74年,昭帝病逝,年仅21岁,因为他没有儿子,需从汉武帝其他子孙里挑选。斟酌之后,霍光等决定拥立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即位。之后以太后的名义派车迎接他入京登基。纨绔子弟刘贺喜出望外,在进京途中就开始胡作非为,这让霍光等众大臣都感到问题很严重。于是在刘贺即位的第二十七天,霍光将所有在朝大臣、列侯、博士等召集到未央宫,举行会议,当众历数了刘贺在位二十七天里干的1127件荒唐事,奏明当时主持汉室的15岁的上官太后(霍光的外孙女),即日,废掉刘贺(史称汉废帝),并将其所属官吏统统收捕,随后又将刘贺发送回昌邑。“国不可一日无君”,还得从汉武帝的子孙里挑一个,于是又将长期生活于民间的刘病已335挑了出来,这就是汉宣帝。宣帝即位后,霍光继续执掌朝政,并得到宣帝的很多赏赐。

再如明朝张居正。1564年,40岁的张居正被首辅徐阶推荐为裕王朱载垕的侍讲侍读。在裕邸期间,“王甚货之,邸中中宫亦无不善居正者”336。1566年,嘉靖帝朱厚熜崩,裕王朱载垕继承皇位,是为明穆宗。1568年,朱翊钧被立为太子,张居正为太子太傅,从此,“凤毛丛劲节,直上尽头竿”337。沉湎酒色,纵欲过度的明穆宗在位六年,36岁就死了,10岁的明神宗朱翊钧即位,48岁的张居正借助冯保的力量赶走了高拱,把持一切军政大权十年。由于朱翊钧年幼,帝师张居正对其严加管教,对皇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尤其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费上,锱铢必较,寸步不让。万历七年,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张居正不同意,说,“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338为了“节用爱民”,他还要求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最后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费也都被废除了,更过分的是还将万历安排在晚上的课程也改到了白天,说是为了“节省灯烛”。专权自负的张居正不仅左右朝政,而且左右皇权,导致淳朴善良而又“教帝颇严”的慈圣皇太后在教育年幼的明神宗时,就经常拿张居正来吓唬他。张居正的改革之所以能推行下去,跟他的专权有着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