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真:历史主义的经验与经验主义的历史

理性与经验之间:经验主义的历史

希腊哲学(或者不如说哲学)肇造于认识论。以人为万物的尺度,实质上等同于以理性为万物的尺度。形而上学通常自认为、而且被认为是以客观知识为对象的科学。“爱智”是哲学的同义词。在基督教世界的经学家笔下,理性是上帝赋予人类、而且仅仅赋予人类的恩典。亚当给万物命名,再次证明理性是万物的尺度。十七世纪以前,“理性”和“绝对理性”一直是同一个概念。这样的代价是:“爱智”在实然与应然、事实与价值之间留下了无法弥合的鸿沟,相应体现为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永恒二元对立。从这个角度讲,基督教神学是希腊哲学的内在归宿。

休谟(在较小的程度上,以及贝克莱)开辟了一条哲学上的新路,彻底摧毁了独断的认识论。从此,“有限理性”推倒了“绝对理性”的偶像崇拜。经验的权威(通常体现为习惯和传统)取而代之。“原因和结果的发现,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经验”[1],我们自以为依赖理性发现的因果关系,其实只是习惯而已。“习惯到了最深的程度,不仅掩盖了我们先天的无知,甚至掩盖了习惯本身。”[2]即使太阳一千次从东方升起,也无法保证下一次它不会从西方升起。“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从先验的推理获得的,而是完全产生于经验,即产生于当我们看到一切特殊的对象恒常地彼此连接在一起的那种经验”[3],因此,有限理性是传统的一部分,不可能完全和它的母体分离。以人的理性为衡量万物的尺度,无非是人类僭妄和自大的一种常见形式。

休谟将理性由武断狂妄的君主降低为安分守己的顾问,然后将经验由卑微的女管家提升为尊严的大法官,“我们不能超越经验,这一点仍然是确定的;凡自命为发现人性终极的原始性质的任何假设,一下子就应该被认为狂妄和虚幻,予以摈弃”[4]。人类其实并不真正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具有“对于事物间关系的一种意见和信念,但正是这些意见和信念建立起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成为我们判断事物的标准……最终转化为利益与正义问题”[5]。道德原则和政治统治概莫能外,无不以公共意见为基础。[6]历史本来就是经验知识和或然性的最大宝库。[7]在理性和因果关系可以信赖的前提下,人类还可以通过笛卡尔式演绎、无需历史经验而推理出正确的答案。但是,既然理性和因果关系都不足恃,历史经验就是人类智慧的唯一宝库。历史经验所不能支持的一切理论就与想象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正义规则同样是经验(地方性习俗)[8]的产物;“虽然是人为的,但并不是任意的”[9]。 它“通过缓慢的过程,通过一再经验到破坏这个规则而产生的不便,才获得效力”[10]。因此,凯姆普·史密斯认为道德哲学是休谟所有著述的中枢,他的认识论只构成其道德理论一个必不可少的引论,而他的政治和历史研究只是把道德理论应用到人类生活中的专门领域。[11]而列文斯通更是认为:“休谟的历史思想可以被视为是休谟哲学思想的内在组成部分,而且可以被看作其哲学概念所提出来的需要的最终实现和完成。”[12]从这个意义上看,休谟的全部著作是一个整体,《人性论》就是《英格兰史》的序篇,《英格兰史》就是《人性论》的注释。

契约论政治哲学不需要历史,它可以从先验的原始状态推出普世的社会契约。演化论政治哲学必须建立于具体和特殊的历史路径之上,即使人类确实有共同的起点,不同的历史路径也会产生出不同的习惯和风俗,不同的习惯和风俗又会演化出不同的政治德性和正义规则。理性主义者洛克的政治哲学可以结穴于《政府论》,经验主义者休谟的政治哲学必须衍生为《英格兰史》,内在逻辑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