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主力量(第3/11页)

这种公众支持是没有经过政治组织的(当然,通过官僚政治施加的压力除外)。拿破仑三世不像现代民众领袖那样,他没有进行“运动”。作为国家元首,他当然也不需要。公众的支持也不是整齐划一的。他本人就很希望得到“进步人士”的支持——雅各宾共和派总是那么高不可攀,他们的选票集中在城市里——同时他也希望得到工人阶级的支持。与正统的自由党人相比,他更加重视工人阶级的社会和政治重要性。然而,虽然他有时也得到诸如蒲鲁东之流的无政府主义重要代言人的支持,而且也的确为调停、平息19世纪60年代日益高涨的劳工运动做过认真的努力——他于1864年使罢工合法化——但还是未能打破劳工与左派之间传统契合的密切关系。因此,他实际上依靠的是保守势力,特别是占这个国家2/3的西部农民。鉴于这些理由,他毕竟还是拿破仑,是坚决反对威胁财产的反动政府,是罗马教皇的保护者——这是拿破仑三世出于外交原因竭力想要避免,但由于国内政治原因又无法避免的局面。

但是,从拿破仑三世与法国农民之间的实质关系来看,他的统治似乎更具意义。马克思曾对法国农民做了以下评述:

无论是经由议会还是政治会议,农民都不可能以他们自己的名义加强他们自身的阶级利益。他们不可能代表他们自己,他们必须由别人代表。他们的代表必须同时是他们的主人,是他们的权威,是保护他们免遭其他阶级的损害,并给他们送来雨露和阳光的无限政治力量。操纵权力的人即将自己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小农终于在这些人身上找到表达政治影响的方式。[3]

拿破仑三世就是这种权力的执行者。他是第一个与“不能以自己阶级名义获得本阶级利益”的广大群众建立关系的政治人物。20世纪的许多政治家——民族主义者、民粹主义者以及以最危险形式出现的法西斯主义者——都将再次发掘他所倡导的那种与民众的关系。他们还将发现,还有其他的阶层在这方面与大革命后的法国农民极其相似。

在19世纪50年代,除了瑞士的革命宪法保持不变外,其他欧洲国家都不是在成年男子普选的基础上当政的(瑞士国会议员是由不受财产资格限制的20岁及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选出,但上议院议员是由州代表选出)。有一点也许是人们应该注意的,即甚至在民主进展顺利的美国,选举投票率也要比法国低得多:1860年美国大选共有470万选民投票,林肯仅以不到其中半数的选票当选总统。一般说来,除了在英国、斯堪的纳维亚诸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和萨伏伊公国之外,议会在其他国家几乎都不具真正的权力或影响力,它们的情形都非常相似,或是通过非常间接的选举产生,或是有点儿类似古老的“等级会议”,或是对选民和候选人的年龄、财产做出或多或少的严格规定。这种选举而成的议会,几乎不可避免地都受到更加保守的上议院的攻击和制约。上议院议员大多数是指派的,或是世袭的,或是由于官职而自然成为上院议员。在英国的2750万总人口中,约有100万人拥有选举权,其选举限制肯定比比利时少,比利时的470万人口中,只有大约6万具有选举资格,但英国既不民主,也不打算实行民主。

19世纪60年代群众运动的复苏,使政治不可能脱离民众压力。到本书所述的这个时期末,欧洲只有沙皇俄国和奥斯曼帝国继续维持纯粹的专制制度,而普选权再也不是革命政权的显著特点了。新的德意志帝国便是采用普选制选举其国会议员,但很大程度是出于装饰目的。在这10年间,没有几个政府能逃得过人民参政权的明显扩张,只是程度强弱不等。在此之前,选举只在少数几个国家具有实际意义。这些国家曾为之绞尽脑汁的问题已成了大多数国家的头痛问题——是采用名单比例代表制,还是候选人制;是按“几何图形划分选区”,还是为某一方的利益擅自改划社会和地理选区;上院凌驾下院的审核制度;把权力留给最高行政长官,等等。所幸这些问题在当时还不十分尖锐。英国的第二次改革法案虽将选民人数增加了一倍左右,但仍然不超过人口总数的8%。而在不久前统一的意大利王国,选民仅占人口总数的1%。(根据19世纪70年代中期法、德、美的选举情况判断,这个时期拥有选举权的成年男子实际上只占总人口的20%—25%。)尽管如此,情况还是有了变化。而进一步的变化只能暂被推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