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主力量

资产阶级应该知道,民主力量已在第二帝国期间应运而生了。资产阶级将发现,这种力量根深蒂固,重新发动反对民主的战争无疑是极不理智的。

——亨利·阿兰·塔尔吉,1868年[1]

但是,由于民主的进程是社会整体发展的结果,所以一个掌控较大政治权力的进步社群,必须在此同时保护国家免于民主的暴行。民主力量无论在什么地方一时占了上风,都应立即加以镇压。

——T.厄斯金·梅爵士,187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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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族主义是这个阶段各国政府所承认的一种力量的话,那么,民主,或者说一般人在国家事务中日益增强的作用,就是另一种历史力量了。在本书所述时期,民族主义已成为群众运动,就此而言,民族主义和民主这两种力量又是同一回事。毫无疑问,就这点来说,几乎所有激进的民族主义领导者,都认为民族主义和民主是同一种力量。然而,我们认为,尽管以新兴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其他团体,主张发起至少在理论上将共同的国际阶级利益置于民族利益之上的运动,但实际上,由农民等普通人组成的大团体,仍然没有受到民族主义的影响,甚至在参政受到高度重视的国度亦然。在统治阶级眼中,重要的并非群众所信奉的事物,而是他们的信念如今已成为政治必需的考虑之一。从定义上讲,群众是为数众多、愚昧而且危险的,正是由于他们十分单纯,眼里看到什么就信什么,所以也最危险,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统治者对他们的痛苦漠不关心,看到的是一条简单的逻辑:既然他们占人民群众的大多数,政府就应当首先为他们的利益服务。

在西方先进的工业国家里,这一点已经显得越来越清楚,即政治制度迟早将不得不让“群众”占有一席之地。此外,以下这点也很清楚,即构成资产阶级社会基本意识形态的自由主义,已经无力从理论上防止这种情形发生。自由主义政治组织的特有形式,就是经由选举产生的议会来组成代议政府。此政府代表的(如同封建国家一样)不是社会或集体的利益,而是个人的总和以及法律上平等身份的总和。当政者从自身利益考虑,也出于小心谨慎和某种普通常识,很可能得出下列看法: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决定政府的重大政策。不识时务者不如大学毕业生;因循守旧者不如思想开明者;无所事事的穷人不如那些可以通过正当手段发家致富的干练之士。然而,这种论点不仅缺乏说服力,而且在社会底层民众眼中,它有两大弱点(对最保守的人来说,情况当然又很不同了)。如果法律上人人平等,那么在理论上就不能将人做出这种区分。尤为重要的是,由于社会流动和教育进步(两者对资产阶级社会来说都是必要的),使得中产阶层与下层社会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因此在现实社会中也很难将人们清楚划分。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值得尊敬的”工人与中产阶级一道接受了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也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纳了资产阶级的行为标准,那么这条界线应画在哪里呢?无论这条界线画在哪里,只要它是涵括了多数的那边,其中就可能包括相当一部分不支持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若干观点的公民,以及竭力反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人(而资产阶级认为这些观点对社会繁荣是不可或缺的)。此外,最具决定性的一点是,1848年革命已经证明,群众已有能力冲入统治者的封闭圈内;工业社会带来的进步,更使他们造成的压力甚至在非革命时期也越来越大。

19世纪50年代给了大多数统治者一个喘息机会。十余年间,他们不必再为欧洲会发生这类问题而忧心忡忡。然而,当时已有一个国家,其政治和宪法的时钟已经无法逆转。在法国,由于过去已经发生过三次革命,因此想再把群众排除在政治之外无疑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从今往后都必须受到“驾驭”。路易·拿破仑(即拿破仑三世)的第二帝国从此成了更具现代性的政治试验场,尽管其与众不同的特殊性对日后的政治管理形式启发不大。这种试验迎合了那些不可思议的头面人物的口味,只是与他们的才智不太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