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族的创建

然而……何谓民族?为什么荷兰是民族,而汉诺威(Hanover)和帕尔马大公国(Grand Duchy of Parma)却不是?

——埃内斯特·勒南,1882年[1]

什么是民族特征呢?当你说的语言别人一个字也听不懂的时候。

——约翰·内斯特罗,1862年[2]

一个伟大的民族如果不坚信只有在它身上才能找到真理……如果不坚信只有它是天降大任,将以其真理唤醒和拯救芸芸众生,这个民族会立即沉沦为人种学材料,而不再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一个失去这种信念的国家,也不再是一个国家。

——陀思妥耶夫斯基,1871—1872年[3]

民族。所有的民族联合起来(?)

——古斯塔夫·福楼拜,约1852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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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时期的国际、国内政治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话,那么联系国际和国内政治的最明显因素,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民族主义”,不过19世纪中期人们称之为“民族原则”(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ity)。若问1848年到19世纪70年代的国际政治如何,传统的西方编年史家会毫不迟疑地说:是创建民族国家的欧洲。创建民族国家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倾向,此外还有与民族国家有明显联系的其他倾向,例如经济、自由,也许还有民主。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相当多的未知数,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民族扮演了中心角色。

民族何以能具有这样的地位呢?1848年这个“民族的春天”不管还有什么其他特点,它显然是(用国际术语说)各民族或相互竞争的民族坚决维护自己民族的年代。日耳曼人、意大利人、匈牙利人、波兰人、罗马尼亚人以及其他人等,坚决认为自己有权成立独立的、统一的国家,并团结民族的所有成员反抗高压政府。捷克人、克罗地亚人、丹麦人以及其他人等,也为自己的独立而奔走呼号,他们对较大民族的革命抱负日益增强,而那些较大的民族看来已准备牺牲他们的愿望。法国已经是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但其民族主义并未因此减弱。

革命失败了。但此后25年欧洲政治的主题,仍是追求这种理想和抱负。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理想后来果真一一实现,实现的方式不一,但都是通过非革命手段。法国模仿伟大的拿破仑恢复了“伟大民族”的地位;意大利和德意志分别被萨伏伊和普鲁士王国统一;匈牙利因签订1867年的妥协方案而获得实际自治;罗马尼亚与两个“多瑙河公国”合并成一个国家。唯独波兰例外。1848年革命时它没有积极参加,1863年的起义也未能为它赢得独立或自治。

在欧洲的极西和极东南地区,“民族问题”最为突出。爱尔兰芬尼亚勇士团成员(Fenians),以激进的暴动形式提出了民族问题,数百万为饥荒所迫、因仇恨英国而移居美国的同胞,全力支持他们。多民族的奥斯曼帝国爆发危机,受帝国长期统治、信奉基督教的巴尔干各民族,也纷纷揭竿而起。希腊和塞尔维亚已经独立,但国土比它们自认为应有的要小得多。罗马尼亚在19世纪50年代赢得某种独立。19世纪70年代奥斯曼人民群众的几次造反,预告了奥斯曼另一次国内外危机的到来。这场危机使保加利亚人在19世纪70年代晚期获得独立,巴尔干人的“巴尔干化”也因此加速。所谓“东方问题”(这是外交首长们一直绞尽脑汁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是如何在领土数量不定的新国家中,重新划分奥斯曼在欧洲部分的版图(这些国家都声称有权、别人也相信它们确实有权代表“民族”)。再往北去一点儿,就是奥地利帝国。它的内部麻烦更加明显,同样也是民族问题。有几个民族——潜在而言,是所有民族——提出许多要求:从温和的文化自治到脱离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