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第2/6页)

可是,像任何其他商品一样,金和银的价值是变化的,有时高,有时低;有时容易买到,有时难以买到。某一特定数量的金和银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或交换到的商品量,往往取决于交易发生时已发现的金矿和银矿储量大小。十六世纪在美洲发现了大量的金银矿,这一发现使金银的价值在欧洲几乎降至原价的三分之一左右。由于把这些金属从矿山运送到市场时花费的劳动较少,所以,进入市场后,这些金银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也较少。这次变革在金银价值方面是非常巨大的,但却不是历史上唯一一次。作为一种度量单位,应该是固定和精确的。但是比如一步之长,两臂合抱之宽或一手所握之重,本身就是不断变化的,用它们作为测量方法,本身就是不精确的。自身价值不断变化的商品,也不能成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精确尺度。但是劳动另当别论,等量的劳动,无论何时何地,对劳动者来说拥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在健康、力量和精神状态以及技巧和熟练程度等方面总是处于一般状态,那么在劳动时,总是必然付出相等数量的安逸、自由与幸福。无论他所得到回报的货物数量是多少,他所支付的价格必定总是相同的。当然,虽然他的劳动所能购得的货物数量,有时多,有时少,但是,变动的只是这些货物的价值,而不是购买这些货物的所付出的劳动价值。不论何时何地,凡是难于找到或需花费大量劳动才能获得的东西,必然价格昂贵;凡是容易找到或只需花费少量劳动就能获得的东西,其价格必然便宜。所以,只有自身价值从不变化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来衡量与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可是,对于劳动者来说,虽然等量劳动总有等量价值,但在雇用劳动者的人看来,它的价值却时高时低。他有时用较大量的货物,有时用较少量的货物,去购买同等数量的劳动。对他来说,劳动的价格同其他一切货物一样是不断变化的。在他看来,劳动似乎有时昂贵,有时便宜。但实际上,在前一场合,货物便宜;在后一场合,货物昂贵了。

所以,从普通的意义上来看,劳动也像商品一样,具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其真实价格,就是劳动报酬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而名义价格,就是劳动报酬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的贫富、劳动报酬的高低,不与他的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就商品与劳动而言,其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不单纯是一个理论问题,有时在实践中也有大量用途。同一真实价格往往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同一名义价格的价值,却往往因金银价值变动而产生巨大差异。因此,假如一个人要以永久租佃为条件售卖地产,如果他真要使地租的价值永久不变,那就不能把地租定为特定数额的货币。如果把地租定为特定数额的货币,其价值难免发生以下两种变化:第一,因同一面额铸币中不同时代所含的金银数量的不同而产生的价值变化;第二,因同等数量的金银在不同时代具有相同的价值而产生的变化。

君主和国家常设想通过减少铸币内所含的纯金属的数量让他们获取暂时利益,但很少有人设想增加这种数量的好处。我相信,各国铸币内所包含的纯金属数量几乎都在不断减少,从未有任何增加,所以,这种变化几乎总是在降低货币地租的价值。

美洲矿山的发现降低了欧洲金银的价值。人们普遍认为,金银的价值还会逐渐下降,而且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下降(但我认为这没有确定论据)。按照这种推测,即使地租不是用特定数量的某种面额的货币去规定的(如多少英镑),而是用多少盎司的纯银或某种标准白银来规定的,这种变化更有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货币地租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