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宅的女主人(第3/9页)

我闻到不列颠人的鲜血味。

在这个世纪青春期的某一年,又热又熟的一个夏天,一名金发蓝眼、肌肉结实的年轻英国陆军军官休假到维也纳访友,之后决定利用剩下的时间探访罗马尼亚鲜为人知的北地。他浪漫大胆地决定骑脚踏车去走那些满是牛马车辙的路,看出此举充满幽默意味:“在吸血鬼国度两轮行”,于是大笑着展开探险行程。

他具有童贞的特殊气质,那是最为也最不暧昧模糊的一种状态:既是无知,同时却也是潜在的力量,再加上不同于无知的不知。他的所是超过自己所知——此外还有他们那一代独具的一种光华,因为历史已为他们在法国的战壕里准备了独特典范的命运。这个植根于变迁与时代的生灵,即将遭遇吸血鬼那超越时间的哥特式永恒,对后者而言现在和未来都与一直以来的过去相同,牌永远出现同样的排列组合。

他虽很年轻,但也理性。他选择了全世界最理性的交通工具来进行这趟卡帕希安山脉之旅。骑脚踏车本身就是对迷信恐惧的抵御,因为脚踏车是纯粹理性运用为动能的产物。几何学为人类服务!只要给我两个圆和一条直线,我就让你看我能将它们带到多远。脚踏车虽不是伏尔泰发明的,但服膺他的原则,对人类福祉大有贡献,同时又不会造成丝毫祸患:它有益健康,不会排出有害废气,速度也只能保持在高尚有礼的范围。脚踏车怎么可能造成任何伤害?

一个吻唤醒了森林里的睡美人。

女伯爵白蜡般的手指,圣像般的手指,翻出那张叫做情侣的牌。从没有,以前从没有过……女伯爵从不曾为自己排出与爱相关的命运。她发抖,打颤,闭上那双大眼,细小血管隐约可见的薄薄眼睑紧张眨动着。这一次,第一次,美丽的纸牌卜卦师发给了自己一手爱与死的牌。

不管他是活还是死

我要磨碎他骨头做面包吃。

夜晚将至,天色泛着紫褐,英国绅士正奋力骑上山坡,前往他大老远瞥见的那座村庄。路太陡了没法骑,他得下车用推的。他希望能找到一家友善的客栈投宿,他又热,又饿,又渴,又累,又灰头土脸……起初他大失所望,看见村里所有小屋的屋顶都已坍垮,一堆堆掉落的砖瓦间长满长草,窗扇孤零零挂在铰链上。这地方完全没人住,而且臭烘烘的植物低语着,仿佛讲述丑恶的秘密,在这里,如果够有想像力,你几乎可以看见倾圮屋檐下偶尔闪现扭曲的脸……但来到此处的冒险感,加上杂乱花园里仍勇敢绽放鲜艳夺目色彩、给予他安慰的蜀葵,再加上火般的夕阳,这一切很快就抵消了失望,甚至安抚了他先前感觉的些微不安。此外,以前村中妇女用来洗衣的泉水仍涌出闪亮的清流,他感激地洗了双脚双手,将嘴凑近出水口啜饮,然后让冰冷泉水流过全脸。

喝饱后,他抬起滴着水的头,看见广场上他身旁静悄悄多了一名老妇,朝他露出热切,甚至是殷恳的微笑。她身穿黑衣白围裙,腰间系着管家的钥匙环,灰发整齐梳成一个髻,戴着这地区年长女性的白色亚麻头巾。她朝年轻男子行礼,招手示意他来,他一时迟疑,她便指向上方那栋建筑正面俯逼村庄的庞然大宅,揉揉肚子,指指嘴,再揉揉肚子,显然表示邀请他吃晚餐。然后她再度招手,这回随即坚定转身迈开步,似乎不容他再推辞。

他们一离开村庄,迎面便扑来浓郁、厚重、醉人的红玫瑰香,让他一阵陶然晕眩,那带有淡淡腐败气息的丰郁甜美猛地袭来,强烈得几乎足以将他击倒。太多玫瑰。太多玫瑰开放在夹径的巨大树丛上,树丛满是尖刺,而玫瑰花本身看来几乎太过奢华,大量群集的丝绒花瓣不知怎么多得有点猥亵,层层卷卷、紧紧含苞的花蕾带着放肆的暗示。从这片丛林中,大宅好不容易露出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