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11页)

“去你的!要不是我看到吉普森在这儿花你的钱,花他从尤妮斯手里弄来的钱,这关我什么屁事?”

“嗨,你这是胡说八道!他自己有的是钱,他祖父曾去过非洲探险。这可不是瞎说的。”

为了能接近自己的女儿,一个宠坏的黑发小姑娘,伊基跟他的前妻住在同一幢公寓里。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她和女儿不受吉普森的欺侮。我觉得伊基大概依旧爱着尤妮斯。

我现在经常跟伊基和莫尔顿一起四处溜达。由于我住的屋子里空寂无人,由于门廊里的蛇越来越多,由于我的身体还没有强健到能陪西亚出猎,但又不是虚弱到不能走动,由于我既怕骑马又怕打猎,由于我实际上正处在我生活道路的分岔口,所以我拖延耽搁,停步不前。除此之外,我对莫尔顿、伊基以及其他侨民发生了兴趣,我没法抵御他们的吸引力。我很快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不过对他们的烦厌也很快随之而来。

要知道,奇怪的是当你一早醒来,你所看到的那淡金色的晨曦,在白昼的威力把它从你眼前夺走之前,是那么飘渺,而又那么强烈。然而,就天空本身而言,总觉得这些影响没有理由非得变成像它们那样消沉、焦躁或可笑不可。

坐在石榴树下的木长凳上,伊基要我帮他解决写作中的难题。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搁浅了,他得找出一个情节的发展方向。小说的故事是这样的:海滩上有一个被降了级的海军少尉,他已沉沦为酒鬼。有个混血儿水手怂恿他把一批劳工偷运到夏威夷。可是他发现那些移民劳工中有间谍,于是他身上原先的那个美国军官又复活了,他打算把他们一个不漏地全部交给当局。可为此他不得不先跟那个水手搏斗一场,因为那人现在已对他起了疑心。伊基为他的这篇作品在绞尽脑汁,我则赤着脚去弄龙舌兰酒。

后来莫尔顿来了,我们便一起出去了。厨子已经备好午饭,可是我不喜欢独自一人吃。我常在市场上买煎薄饼吃,结果使我的肠胃变得更糟。有时,我则在中国人的铺子里买块三明治充饥。

培根在构思《新大西岛》时,曾请人在隔壁房间里演奏音乐,所以不该让万端思绪塞满头脑,而应保持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可是在教堂广场上,留声机整天歌声不绝,播放着“救世之金”或者“醉汉”;而且到处喧声一片,既有流浪乐队两用木槌的快速敲击,又有舌似铁片的盲乐师的纵声大笑,还有发疯似的吵架声,加上汽车的马达声和教堂的钟声,这混成一团的喧嚣,正是滋长我紊乱心绪的温床。因而,我总感到心里乱糟糟的,感到危险可怕,就像画中的天空和山峦那样让人惊心动魄。由于旅游业进入了旺季,整个镇都忙得天旋地转,狂呼乱叫。

在我们去莫尔顿住的旅馆路上,伊基构思出了美国军官为发信号给海岸哨兵如何跟那个混血儿搏斗的情节。莫尔顿再三劝我在他住处留一段时间,等他写出有关火星人的一篇连载。他讨厌自己的工作,尤其是工作时孤独一人。我坐在屋外的房顶平台上,耷拉着双肩,一双大手垂在膝前,两眼遥望着远处的叠叠群山,黯然的心正惦记着西亚现在不知在何处。

莫尔顿从烟雾缭绕的小屋里出来继续绞尽脑汁。他身穿衬衣,露出内凹的膝盖和圆滚滚的粗腿,来回踱着步;他眯起大脸膛上的那双眼睛,望着小镇,好像它完全是个喧闹的交易场所。他倒了一杯酒,烟则一支支抽个不停。斟酒,点烟,吸烟,弹灰,以及从他那具有讽刺意味的鼻孔中往外喷烟,这似乎包含了他认为真正有价值的全部东西。他厌烦极了。他懂得怎样让我领略他这种特有的持续甚久的心境——这段由烟灰、冰淇淋、烟蒂、柠檬皮和粘手的杯子构成的紧张而空洞的时间。像所有人一样,他存心要别人分担他的命运,而且以和他共事来迫使你跟他产生同感。莫尔顿甚至坦然自白,他说,“厌烦是一种力量,博林布鲁克。厌烦的人比别的人行动更快。在你厌烦的时候,你才会受人尊敬。”这个小鼻子,粗大腿,向后弯的手指被烟熏得焦黄的人,他慨然对我解释说,他认为这些话比之于他以前说的,对我更有作用。我没有跟他争辩,他洋洋得意,自以为已说服了我,其实他也不是犯这种错误的第一个人。谈天说地是他能周旋自如的事情,所以他想让他的现实生活都像谈话一样。我看出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