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4/10页)

最后,我们终于把这只凶禽弄到旅行车的尾部。西亚高兴极了。而我,则有好几件事要做,如包扎我受伤的胳臂,重新摆放好箱子、盒子,以便给鹰腾出更大的空间。做着这些事,使我可以掩饰住内心的沮丧。当西亚跟他讲自己的计划时,那老家伙怎么也没能遮盖住连鬓胡子中的微笑。西亚则跟许多对某件事很起劲的人一样,难得找到一个假装认真聆听的对象。这老头子因为已经把鹰高价脱手,或者如我所感到的,已为他的这只凶禽找到了去处,所以他非常高兴,而且也居心叵测。我们就这样驾车离去,载着车尾的这位监督者。我发觉西亚那么得意,那么自信,同时我也注意到后面的那枝猎枪。

我记得劳希奶奶有个表亲,她能用俄语背诵莱蒙托夫的诗《两只鹰》;我不懂俄语,可听得出朗诵非常出色,富有浪漫情调。她皮肤黝黑,长着一对黑眼睛,嗓音虽然热情奔放,双手却软弱无力。她比劳希奶奶要年轻得多,她的丈夫是个皮货商。我只是想把城市人对鹰的知识收集起来,可是看来很怪:钱币上的鹰,在孟买空中翱翔的鹰,全国复兴总署那在齿轮和闪电中的鹰,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鹰,主神朱庇特的、代表民族的、代表国家的、恺撒的、古罗马军团的、卜占的、哈莱姆区朱利安上校的黑鹰;还有挪亚和以利亚的黑乌鸦[6]可能也是鹰;孤鹰,则是动物界的霸主,但也是强盗和食腐肉者。

好了,只要有时间,我们多少都能赶上那些传说中的人物。

在我看来,这只鹰是在壮年时期,那老头说的大致上没错,尽管他大概少说了八个月之多。美洲鹰在完全发育成熟之前羽毛都呈黑色,它们要经过多次换毛后才能长出白色羽毛来。我们这只鹰还没有白羽毛,等到羽毛变白时,头就很难看了,现在它还只是个黑太子,不是王。不过它矫健威武,昂首向前,全身黑色中掺有丝丝淡黄和白色羽毛,两眼炯炯发光,如同闪亮的宝石,那丝丝的眼缝只能表明它的凶残,这一切有它自己的需要;因为它本身就是这一特性的化身。起初,我对它恨透了。每天晚上我们都得为它起来,这干扰了我们的爱情生活。要是我们在户外露宿,待我醒来时她往往不在身边,我会在它旁边找到她。要不就是她把我摇醒打发我去检查她的宝贝是否一切安好——足带是否还系在脚上,转环是否还穿过足带的孔,皮带是否还拴在转环上,等等。要是我们住旅馆,它也就待在我们的房间里。我不时会听到它的脚步声,还有它的拍翼抖翅声,那嘶嘶声仿佛在抖掉身上的积雪。自从买下它以后,它就成了她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对象,简直像她的亲生儿子,提心吊胆得都喘不过气来了。我们驱车行进时,她时时从座位上转过头去看它,我们吃饭时,她也如此。我怀疑在其他时间她是否也只是想着它。

它当然必须加以驯服,免得使这只凶禽成为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敌对情绪在囚徒和主人之间不断增长。我出于无奈,只好尽量跟它和睦相处。可是它并不要求我爱它,它所看重的是与此不同的另一点。只有肉才能使你同它达成协议。西亚倒是真的懂得怎样驯服它,当然,她有实践经验,同时她也就不得不比我多用心思。没过多久,它便开始飞到我们的手上来啄牛肉。你得习惯这一点。虽然戴着手套,在它的利爪下,你的皮肤也会起鸡皮疙瘩,它曾多次把我们的手抓伤。我还得使自己习惯它用喙子贪婪地啄肉的模样。不过,后来待我看到兀鹫争食兽尸的情景,才感到我们的鹰确实宝贵,它的啄食模样要尊严得多。

我们就这样穿越得克萨斯州,天气炎热。我们每天要停车数次来驯鹰,待我们到达靠近沙漠的拉雷多时,它已肯从旅行车顶上飞到我的手上或她的手上了。它展翅飞来像一片阴影——埃特纳火山般的羽毛,利喙大张——那股气势真让人胆战心惊。可是它不像你看到的别的动物那样有准备动作,往往在升空飞回车顶之前,就直接排出一大摊粪便。西亚对它的进步欣喜若狂。我对它也爱得发疯,这有许多原因,其中主要的是,我对她的驯鹰成就深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