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4/5页)

格:你说的十分对.

苏:其次,告诉我们,我们要让那些唱反调的人,对建设国家有贡献的技术和职业,哪些仅仅适宜于女性,哪些仅仅适宜于男性呢?

格:无论怎样你这是问得公道合理的.

苏:或许有人会象你刚才所说的那样说:一下子不容易找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只要给他们时间想一想,这也并不很难的.

格:他或许会这样说.

苏: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请求反对我们的人始终跟着我们,我们以便或许能够向他证明,在治理一个国家方面没有一件事是只有男子配担任而女人担任不了的?

格:显然可以的.

苏:那么,让我们来请他答复这个问题."当你说一个人对某件事有天赋的才能而另一个人没有天赋的才能,是根据什么呢?是因一个人学习起来容易另一个人学起来困难,对吗?是不是由于有的人一学便懂,懂了就能类推,举一反三;有的人学习了好久,甚至还不记得所学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由于有的人身体能充分地为心灵服务,有的人身子反而阻碍心灵的发展呢?你还有什么别的东西以可用来作为每一问题上区分有好天赋与没有好天赋的依据的吗?"格:没有人能找到其他东西来作为区分的依据的了.

苏:那么,有没有一种人们的活动,从上述任何方面来看,男性都不胜于女性?我们要不要详细列举这种活动,像烹饪.织布.做糕点等等,女人以专家自命,如果男人胜了,她们觉得害羞,怕成为笑柄的?

格:你说得对.我们可以说,一种性别在一切事情上都远不如另一性别.尽管在许多事物上,许多女人确实比许多男人更为擅长,但是总的看来,情况是如你所说的那样.

苏:那么,我的朋友,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由于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各类的天赋才能一般分布于男女两性.根据自然,各种职务,不论男的女的全可参加,只是总的说来,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罢了.

格:十分对.

苏:那么,我们要否将一切职务都分配给男人而丝毫不分配给女人?

格:啊,那怎么行呢?

苏:我们还是这么说的好我想;有的女人有搞医药的天赋,有的没有,有的女人有音乐天赋,有的没有.

格:的确.

苏:我们能不能说:有的女人有运动天赋,爱好战斗,有的女人本性不爱战斗,不爱好运动?

格:当然能说.

苏:我们同样的道理能不能说有的爱智,有的厌智,有的刚烈,有的懦弱?

格:也能这样说.

苏:所以,有的女人具有担任护卫者的才能,有的没有这类才能;至于,男人难道我们不能根据等同的禀赋来选择男的保卫者吗?

格:是这么样.

苏:那么,女人男人能够有同样的才能适宜于担任国家保卫者的职务,分别仅在于女人弱些男人强些而已.

格:显而易见是这样.

苏:所以应该挑选这种女子和这种男子住在一起同负护卫者的职责,女的男的才能既然相似禀赋相似.

格:当然.

苏:相同的禀赋应该给同样的职务,不是吗?

格:是的.

苏:话又说回到前面.我们赞同给护卫者的妻子们以音乐与体育上的锻炼,并不违背自然.格:毫无疑问的.

苏:所以我们的立法并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我们既然提出的法律是合乎自然的.看来倒是目下流行的做法是不自然的.

格:好似这样.

苏:那么,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建议是否行得通?假如行得通的话,它们是否最好?

格:是这么个问题.

苏:我们已同意是可以行得通的,不是吗?

格:是的.

苏:那么,我们要取得相同意见的次一个问题是:我们建议的是不是最好?

格:当然是的.

苏:好,为了培养护卫者目的,我们对女子和男子并不用两种不同的教育方法,特别是因为不论女性男性,我们所提供的天然禀赋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