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4页)

杰森告诉珍妮塔,布恩那一套最适合他;他觉得对人凶巴巴的实在让他浑身不自在。所以他就在下东区的大街小巷闲逛,面带微笑,找一个个的酒保、商店老板聊天,其中有些人猜他是警察,不过都没有说穿。他的那身装扮及模样想必颇为称头,因为有一次正午时分在诺弗克街,一个年轻貌美的白人流莺凑到他身边告诉他,她不介意加入他的旗下靠行。杰森将这则轶事告诉老婆,认为她会觉得有趣。她没有给他好脸色。

他略有进展,但所获不多。他采用布恩那套技巧,信步逛入一家位于弗西斯街的廉价小吃摊,若无其事的问那位波多黎各裔的女服务生:“玛莉最近来过吗?”结果正如布恩小队长所言,那个女服务生指认那个女人是“裴妈妈”,名字则不得而知,她偶尔会带着另一幅画中的少女一起来。那个女孩据称是裴妈妈的侄女,名叫桃乐丝,姓氏不得而知。

布恩小队长在档案数据中查“裴妈妈”,一无所获。曼哈顿区电话簿中有超过七百五十个姓裴的,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他们可不想逐一清查。

于是杰森继续每天明查暗访,也成为果园街及黎文顿街的常客。不过如今他可以若无其事的问:“最近见过裴妈妈吗?”他最远曾查到西边的包瓦立街及东边的罗斯福街。有时候他在夜间及凌晨工作,也会前往危机四伏的地方。不过或许因为他人高马大,不曾遭到抢劫。有天晚上,在威廉斯堡桥下,他以为有四个小混混想要动他的歪脑筋。不过他悠哉的慢慢走过去,还吹着口哨,同时冷汗直流,结果他们吓的自己闪人了,他也安然走到灯火通明的街区。

这期间他所经历过最惨的情况不是应付下东区的不良分子,而是埃布尔纳·布恩小队长惹出来的。

布恩偶尔会过来与杰森同行,通常是在入夜后,陪着他一起巡逻几个小时,也会传授他更多的锦囊妙计。布恩穿着肮脏的运动鞋和卡其牛仔裤,套上一件污秽不洁的尼龙运动外套。他没有穿袜子,有几颗钮如也不见了。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杰森注意到每当他与布恩一起进入酒吧,小队长总会点一杯生啤酒,然后就这么摆着,任杯顶的泡沫消失。

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形时,杰森说:“不喝?”布恩勉强笑了笑说:“今晚不喝。”接连两三次都是如此;布恩从来不举杯喝酒。最后,杰森一来是因为口渴,再者他的酒量很大,忍不住说:“介意我帮你喝掉吗!”布恩点点头,杰森就在他们离开前将他那一杯也一仰而尽。

杰森最难熬的那次经历是在他与布恩到包瓦立街的酒馆访查时发生的,那些酒馆只要花五毛五美金就可以买到一杯双份的,不过大部分熟门熟路的顾客都宁可点瓶装的啤酒。杰森与布恩由包瓦立街转入格兰特街,开始往东信步走去。他们绕过街角进入厄卓吉街,杰森的车子就停在那边,这时有一部警车停在路边,车顶的警示灯仍闪个不停。两位警察都下车执行勤务,虽然他们能做的也不多,只能设法叫聚集的围亲群众离开。

看来好像是有两个老酒鬼拿着破酒瓶互砸对方。这很不寻常;老酒鬼一般连开瓶盖的力气都没有。不过或许他们是积怨已久或是宿仇。总之,他们把对方砍得血肉模糊——有一颗眼球躺在人行道上——显然有一个酒鬼已经气绝身亡,另一个遍体鳞伤,有气无力的喘着气。

那两个获报赶来的年轻警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以无线电呼叫请求支持,不过却无法替那个奄奄一息的人止血或替他上绷带,除非他们要将他绑得像木乃伊一样。鲜血流过人行道、路边、流入下水道。血流成河。血腥味在闷热的夜空中飘送,令人窒息。布恩很久没有遇过这种血淋淋的场面了;他几乎忘了血的腥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