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2/36页)

七个字母(即Beloved,意为“心爱的人”,本书译作“宠儿”。)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交媾,他的小儿子在一旁观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

只想着自己灵魂的安宁,她忘记了另一个灵魂:她的宝贝女儿的亡灵。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会心怀这么多的愤懑?在石头中间,在刻字工的儿子眼皮底下与人苟合还不够。她不仅必须在那因被割断喉咙的婴儿的暴怒而瘫痪的房子里度日,而且她紧贴着缀满星斑的曙色墓石、双膝墓穴般敞开所付出的十分钟,比生命更长,更活跃,比那油一般浸透手指的婴儿的鲜血更加脉动不息。

“我们可以搬家。”有一次她向婆婆建议。

“有什么必要呢?”贝比·萨格斯问。“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一座房子不是从地板到房梁都塞满了黑人死鬼的悲伤。我们还算幸运,这个鬼不过是个娃娃。是我男人的魂儿能回到这儿来,还是你男人的能回来?别跟我说这个。你够走运的。你还剩了三个呢。剩下三个牵着你的裙子,只有一个从阴间过来折腾。知足吧,干吗不呢?我生过八个。每一个都离开了我。四个给逮走了,四个被人追捕,到头来呀,我估计,个个儿都在谁家里闹鬼呢。”贝比·萨格斯揉着眉毛。“我的头一胎。想起她,我只记得她多么爱吃煳面包壳。你比得了吗?八个孩子,可我只记得这么点儿。”

“你只让自己记得这么点儿。”塞丝这样告诉她,然而她自己也面临着同一个难题——那可是个大活人哪——儿子们让死的那个赶跑了,而她对巴格勒的记忆正迅速消失着。霍华德好歹还有一个谁也忘不了的头型呢。至于其余的一切,她尽量不去记忆,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安全的。遗憾的是她的脑子迂回曲折,难以捉摸。比如,她正匆匆穿过一片田地,简直是在奔跑,就为尽快赶到压水井那里,洗掉腿上的春黄菊汁。她脑子里没有任何别的东西。那两个家伙来吃她奶水时的景象,已经同她后背上的神经一样没有生命(背上的皮肤像块搓衣板似的起伏不平)。脑子里也没有哪怕最微弱的墨水气味,或者用来造墨水的樱桃树胶和橡树皮的气味。什么也没有。只有她奔向水井时冷却她脸庞的轻风。然后她用破布蘸上压水井的水,泡湿春黄菊,头脑完全专注于把最后一滴汁液洗掉——由于疏忽,仅仅为了省半英里路,她抄近道穿过田野,直到膝盖觉得刺痒,才留意野草已长得这么高了。然后就有了什么。也许是水花的飞溅声,被她扔在路上的鞋袜七扭八歪的样子,或者浸在脚边的水洼里的“来,小鬼”;接着,猛然间,“甜蜜之家”到了,滚哪滚哪滚着展现在她眼前,尽管那个农庄里没有一草一木不令她失声尖叫,它仍然在她面前展开无耻的美丽。它看上去从来没有实际上那样可怖,这使她怀疑,是否地狱也是个可爱的地方。毒焰和硫磺当然有,却藏在花边状的树丛里。小伙子们吊死在世上最美丽的梧桐树上。这令她感到耻辱——对那些美妙的飒飒作响的树的记忆比对小伙子们的记忆更清晰。她可以企图另作努力,但是梧桐树每一次都战胜小伙子们。她因而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