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来不是我的子民,

我要称为我的子民;

那本来不是我的宠儿,

我要称她为宠儿。

—《新约·罗马书》9:25

一九八三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离职是个好主意,理由有二。其一,我已经写了四部小说,所有人都清楚写作是我的主要工作。优先次序的问题——一个人怎么能同时编辑和写作——在我看来,既奇怪又可以想见;这就好像“一个人怎么能既教书又创作?”“一名画家、雕塑家或者演员怎么能既干自己的工作又指导别人呢?”不过在许多人看来,这种编辑加写作的组合是相互冲突的。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暧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 凯德· 班巴拉(ToniCade Bambara)、朱恩· 乔丹(June Jordan)、盖尔· 琼斯(GayleJones)、露西尔· 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亨利· 仲马(HenryDumas)、列昂· 福雷斯特(Leon 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 辛顿(William Hinton)的《神幡》(Shen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 Van 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y Came Before Columbus)、卡伦·德克劳(Karen DeCrow)的《男性至上主义者审判》(Sexist Justice)、钦韦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们》(The West and the Rest of Us)];急于创造记录的公众人物[安吉拉· 戴维斯(Angela Davis)、穆罕迈德· 阿里(Muhammad Ali)、休伊· 牛顿(Huey Newton)]。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20 世纪70 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

终于做完了最后一天的工作;几天之后,我坐在我家门前伸进哈得逊河的码头上,开始感到急躁,而不是预期中的平静。我把我所有的问题筛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新的或者紧迫的问题。我想象不出是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在搅扰这如此完美的一天,眼前的河流是如此宁静。我没有任何议事日程,就算电话响了我也听不见。然而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像匹小马一样在我胸膛里驰踏而去。我回到家里细细品味这种忧虑甚至恐慌。我知道恐惧的滋味;这次不一样。然后我就豁然开朗了:我感到幸福,享受着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这种感觉太离奇了。不是狂喜,不是满足,不是过度的欢愉或成就感。是纯粹的喜悦,一种确定的对游手好闲的预期。进入《宠儿》。

我回头想,是思想解放的冲击令我想去探究“自由”对女人可以意味着什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辩论风起云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进入职场、学校……以及没有耻辱的选择。是否结婚。是否生育。这些想法不可避免地令我关注这个国家的黑人妇女不同寻常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婚姻曾经是被阻挠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则是必须的,但是“拥有”孩子、对他们负责—换句话说,做他们的家长——就像自由一样不可思议。在奴隶制度的特殊逻辑下,想做家长都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