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读者(第2/4页)

“如果你去了其他城镇,你总会见到一些人。”母亲这样说。我们在医院里碰的面,母亲刚从伦敦回来没几天。“你并不会多想她可能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他可能是挨家挨户试图说服人们皈依宗教的人,或者刚与一个年轻女人一起喝茶的男人。这本书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崔佛不仅仅向你介绍这些人,还向你清楚地介绍了这些人是如何变成那个样子的。”

母亲给我看折起来的那一页:“街上那些人躲起来,也许是因为酒精诱惑,也许是因为绝望,才陷入沉睡,梦着他们曾经的生活。”

“我觉得这本书太可怕了。”我一时忘记了母亲那个古怪的阅读习惯,“这样的结尾把我吓着了。你觉得呢?”

“当然不,我先看了结尾。我觉得我肯定承受不了悬念的折磨,所以一定要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然会担心得不得了。”

显而易见,母亲不是一个悬念小说迷,她喜欢的那些故事场景都设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比方说唐娜·列昂的威尼斯,丹尼斯·利汉盖尔的波士顿,柯林·科特里尔的万象,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的博茨瓦纳和爱丁堡。在每个作家的作品中,无论是犯罪还是破案,地点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也要求作家对当地的特质和奇闻有着非常深厚的知识。母亲喜欢的伟大的悬念作家,都是有能够对一座城市、一个小镇赋予性格的能力,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可以藏人,有钱时可以去那里,没钱的时候也可以藏在那里,那里可以让你销声匿迹,也可以让你鹤立鸡群。

继续我们的英国主题,我们选的下一本书是《非普通读者》,这是作家艾伦·班尼特在半年前出版的书。母亲注定是要爱上这本书的,她不可能不爱。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位作家之一。故事的背景设在伦敦,主角是英国女王。但书中真正吸引母亲的是作家对于配角的塑造,特别是那个让女王迷上阅读,“染着黄色头发穿着工作服的男孩”,还有让女王获得新生活的克劳德爵士,以及最后出人意料、极富魅力的结尾。

而且,一个爱书之人怎么可能不爱上这本爱书之作呢?在我们都看完了小说后,母亲坐在家中,指出她最喜欢的三个段落给我看。无论何时,当母亲发现她喜欢的一段话,她不会念给我听,而是把整本书递给我,用手指指着示意我从哪里开始读到哪里。这时会出现半强迫的情况,母亲确定我的眼睛找到了书中正确的位置,她才会抬起手指。就好像跑接力赛时,确定交棒后才会放手。

“当然。”女王说,“但听取摘要不是真正的阅读。事实上,摘要与阅读是两码事。摘要是浓缩、切割、要言不烦;而阅读是博采广纳、铺陈扩散,并且持续不断地增长和延展。”

“打发时间?”女王说。“看书不是用来打发时间的。

看书是为了接触其他生命和其他国家的。我不是为了打发时间才看书的呀,凯文爵士,我还苦于没有更多的时间看书呢。如果想打发时间,不如去新西兰好了。”

女王想,阅读之所以对她有吸引力,在于它的中立:这正是文学最尊贵之处。书不关心是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有谁没看它们。所有的读者都是平等的,包括她在内。

在班尼特的书中,一个备受瞩目的人物最终请辞。好几个月以来,我都在想着辞职创办一个网站,就在母亲去伦敦的前夕,我终于鼓起勇气准备辞职,虽然我还不知道究竟要办一个什么性质的网站。直到最后一分钟,我还在纠结着是告诉老板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还是告诉他我一定要辞职。最后我选择了后者。

“这真是个好消息。”当我告诉母亲时,她这样说。

“是的。”我说,“我很害怕,又很兴奋。讽刺的是,从图书出版的工作岗位辞职后,我发现我有更多的时间看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