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雅特里斯(第3/9页)

这就是我的内心本色!我放浪不羁,厌倦世界!我内心倨傲,追随德米安的思想!这就是我的面目:废物,下流胚,醉醺醺,脏兮兮,令人作呕,庸俗不堪,我是一头丑陋的畜生,被可怕的欲望驱赶不休!我就是这样的人,我生于纯洁、华丽、娇美的花园,曾经热爱巴赫和美丽的诗歌!我厌恶又愤怒地听见自己在大笑,那是酒鬼的笑法,歇斯底里,断断续续,愚蠢而无聊。这就是我!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痛苦对我几乎算得上是享受。我盲目麻木地憋屈了太久,心沉默了太久,一直坐在冷板凳上,即便是这种自我谴责、这种恐惧、这种可怕的感觉,心也愿意接受。毕竟那是感觉,有火焰迸发,心在颤抖!在苦楚中,我竟莫名有解脱和希望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我堕落得很快。有了第一次大醉,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喜欢在酒肆里胡闹,我是参与者中年纪最小的孩子之一,很快,我就从小跟班升级成了首领和明星,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酒肆常客。我再次完全堕入了黑暗世界,堕入了魔鬼之手,然而在这个世界中,我是杰出的人物。

同时我却依然悲哀。我过着自我毁灭的放荡生活,伙伴们以我为首领,称我为好汉,觉得我是一个胆大妄为、风趣幽默的男孩,我的心灵却满含恐惧和忧虑。我依然记得,某个周日上午,我从酒肆里出来,在街道上看见孩子们在玩耍,他们头发齐整,穿着周日的服装,阳光而快乐,那一刻,我竟落了泪。每次坐在低级酒肆脏兮兮的桌边,就着啤酒谈笑风生,以各种荒唐不经的俏皮话逗引或吓唬我那班朋友时,我的心底却对那些被我嘲弄的事物充满敬畏,内心深处,我已痛哭流涕地跪在灵魂和往日面前,跪在母亲和上帝面前。

我和伙伴们貌合神离,在他们身边依然孤单,因此更痛苦,然而这是有原因的。我是酒肆中的英雄,是哗众取宠的小丑,我对教师、学校、父母和教堂的言论显得聪明大胆——我能听别人讲下流笑话,自己甚至也能讲一段——然而我的伙伴们去找女孩儿时,我从不跟着一起去,虽然我在胡侃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情场老手,其实却是独身一人,对爱情充满渴望,一种无望的渴望。没有人比我更脆弱,更害羞。看见面前走来年轻的端庄女孩,如此秀丽整洁、明艳文雅,我只在心中把她们看成奇妙而纯洁的梦影,在她们那无与伦比的高贵纯洁面前,我只得自惭形秽。有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光顾雅各特夫人的文具店,因为每次看见她都会脸红,想起阿尔丰斯·贝克说过的那番话。

在新的交际圈中,我越觉得孤苦陌路,就越离不开他们。我真的不记得,酩酊大醉和大肆吹嘘是否曾有一次令我快乐,我自始至终也没有习惯喝酒,每次醉后都狼狈不堪。这一切都非我所愿。我做自己不情愿的事,是因为完全不知如何面对自己。我恐惧长久的孤独,害怕心绪的各种细微、羞涩和热切的波动,害怕那常常泛起的爱的柔情。

我最缺少的是一个朋友。我很欣赏的同学有两三个,但他们都是好孩子,而我的恶名早已远扬在外。他们总是避开我。在众人眼中,我是无可救药的浪子,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老师们都知道我的行径,我经常遭到严厉惩罚,大家都期待我某一天被学校开除。我知道自己早就不再是好学生,只知逃避现实,蒙混度日,虽然心里也明白长此以往是不行的。

上帝有无数让我们陷于孤独并找到自己的方式。那时,上帝便领我走了这样一条路。那仿佛是一个噩梦。在污迹秽物、破碎的酒杯和胡言乱语间挥霍的夜晚,我看见了自己的模样,一个心怀魔障的做梦者,我心神不宁、痛苦不堪地攀爬在一条肮脏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