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雅特里斯

暑期末,我坐车来到了St.城,走前再也没见过德米安。我的父母陪着我出行,小心翼翼地将我托付给了一所男生宿舍,管理者是一位高级中学的教师。如果他们当时知道这个安排会让我走到何种境地,一定会目瞪口呆。

我依然在思考,自己今后是成为一个孝子,本分的公民,还是我的秉性另有所安排?我的最后一次尝试——在父亲支持的家庭和精神中幸福生活——持续了很久,其间几乎成功,最后竟还是失败了。

坚信礼之后的假期中,我心中生出了一股奇特的空虚和孤独感(此后我还会经常尝到这种空虚和乏味!),那种感觉久久不退。我丝毫不为即将背井离乡而痛苦,因为无法痛苦,我甚至感到羞愧,姊妹们莫名其妙地流泪,我却不能。我为自己感到震惊。从前的我是个性格善良、多愁善感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已面目全非,对外部世界抱着完全无所谓的态度,每天只专注于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聆听自己体内风暴的秘密咆哮,那是叛逆的、黑色的风暴。在家中的最后半年,我的个头窜得很高,我正在迅速发育,体格清瘦,懵懂地望着世界。男孩的稚气已完全弃我而去,我心知别人不会爱这样的我,因此也丝毫不爱自己。我常常思念马克斯·德米安,但有时也会恨他,是他造成了我生命的贫瘠,而这种贫瘠在我眼中无异于一场丑陋的疾病。

初时,我在学校并不受欢迎,也不引人注目,其他人开始时嘲笑我,后来便不理睬我,觉得我胆小怕事,性格孤僻。我却喜欢自己这样的形象,索性变本加厉地独来独往,在外人眼里是潇洒至极的玩世不恭,然而我私下却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和绝望情绪淹没。在学校中,我一直沉浸在从前的知识积淀中,新班级和我从前的班很不一样,我渐渐习惯了轻视同龄人,觉得他们是无知的孩子。

一年多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其间几次放假回乡,并没有不一样的感觉。我还是更愿意离开。

那是十一月初的事。我已习惯了每天风雨无阻地散一小会儿步,思考一些问题,散步令我获得了一种快感,一种饱含忧郁、厌世和厌己情绪的快感。某天傍晚,我在湿蒙蒙的暮霭中散步到市郊,某公园的宽阔林荫道仿佛一处与世隔绝之地,引诱着我走过去,路上覆满了落叶,我带着一种阴暗的快乐踩踏着这些落叶,一股湿涩的味道飘来,远方的树丛慢慢从浓雾中挣脱出来,幽灵一样巨大而阴森。

走到林荫道的尽头,我犹豫着站住了,望着黑黝黝的树叶,贪婪地呼吸着腐朽和死亡的潮湿芬芳,我心中的某种东西在回应和招引着这种味道。哦,生命的味道却多么平淡!

这时,从旁边的小径中走来了一个人,大衣随风摆动,我正想往前走,那人却唤了我一声。

“你好,辛克莱!”

那人走过来,是阿尔丰斯·贝克,我们学校里年纪最大的学生。我很喜欢他,除了他对我像对其他小孩子一样,总是连嘲带讽,倚老卖老,我对他没什么不满。他长得粗粗壮壮,连宿舍的管理老师都听他的话,而且他还是很多高中传奇故事的主角。

“你在这儿做什么?”他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长者姿态殷勤地问我,“那,让我猜猜,你在作诗?”

“我没这种兴趣。”我有些粗鲁地顶了回去。

他大笑着,和我一同走,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早已不习惯这种谈话方式。

“你不用担心,辛克莱,我是明白人。在傍晚的雾中散步,怀着秋天的愁思,人自然会想作诗,我明白。描写枯萎的大自然,描写少年时代的风逝,就像自然的枯萎一样。想想海涅吧。”

“我没这么多愁善感。”我反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