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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如果在街上擦肩而过,斯特莱克不会认出对方就是莱恩。曾经的拳击手体型臃肿了不少,特别是脸。他的脖子已经看不见了,皮肤绷得发紧,五官都变了个样。照片上,他一手揽着微笑的洛兰的肩,另一只手垂在身侧。他没有笑。斯特莱克眯眼细看。黄玫瑰的刺青还在,但有一部分被鲜红的皮肤斑遮住了。红斑向下蔓延,几乎覆盖他的整条前臂。

“他的皮肤怎么了?”

“牛皮癣性关节炎,”洛兰说,“很严重。所以他才能领患病津贴。他已经没法工作了。”

“哦?”斯特莱克说,“他之前做什么工作?”

“他到这儿是给一个大型建筑公司当经理,”她说,“但他没干多久就病了,没法再工作。他以前在梅尔罗斯开过建筑公司,是总经理。”

“真的?”斯特莱克说。

“嗯,家庭企业,”洛兰说,继续翻找照片,“从他爸爸手里接过来的。喏,还有张照片。”

他们在照片里牵着手,背景似乎是个啤酒花园。洛兰笑容灿烂,莱恩则一脸木然,肿胀的脸庞将眼睛挤成两条细缝。他的外表完全就是个要定期注射类固醇的病人。他的头发还是像狐狸一样红,但除此之外,斯特莱克很难认出那个一口咬住他脸颊的年轻拳击手。

“你们在一起多久?”

“十个月。我认识他时,我妈妈刚去世。她九十二岁了,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当时还在照顾隔壁的威廉斯太太,她八十七岁了,老年痴呆。她儿子在美国。唐尼对她很好,帮她割草买菜。”

斯特莱克心想,这家伙太会为自己打算了,洛兰会做饭,有自己的房子,刚继承了母亲的遗产,又没有需要照顾的家人。而他那时病了,没工作,没收入,能遇到这么一位可爱的中年妇女简直是天赐良机。他只要稍微费神隐藏起本性,就能在这里落稳脚跟。莱恩如果愿意,完全可以表现得很迷人。

“我刚认识他时,觉得他人挺好的,”洛兰忧郁地说,“他那时帮不上多少忙,因为生病,关节都肿了起来。他得定期去医院打针……后来他开始发脾气,我还以为是因为生病。病人不可能整天乐呵呵的,你说是吧?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妈妈那样。她可棒了,身体那么差,还一直面带微笑,而且……而且……”

“我帮你拿张纸巾。”罗宾说,动作缓慢地俯身去够针织套里的纸巾盒,以免惊动把头枕在她腿上的梗犬。

“你发现他偷走首饰以后,报警了吗?”洛兰拿到纸巾,在大口抽烟的间隙擦好眼泪后,斯特莱克问道。

“没有,”她粗声说,“有什么意义?肯定追不回来了。”

罗宾猜测洛兰并不想将自己的丢脸事公诸于众,不由得心生同情。

“他使用过暴力吗?”罗宾温和地问。

洛兰表情惊讶。

“没有。你们是为这个来的吗?他伤害到谁了?”

“我们还不确定。”斯特莱克说。

“我想他不会伤害别人,”她说,“他不是那种人。我对警察也是这么说的。”

“抱歉,”罗宾说,摸着昏昏欲睡的梗犬的头,“你不是没报警吗?”

“那是后来的事了,”洛兰说,“他走了以后一个多月吧。有人闯进威廉斯太太家里,打晕了她,把她家洗劫一空。警察想知道唐尼去哪儿了。我说:‘他早走了,搬出去了。’反正不会是他干的,我这么告诉警察。他对威廉斯太太一直很好。他不会打晕一个老太太的。”

他们曾经在啤酒花园里手挽手。他给老太太割过草。她不肯承认莱恩有那么坏。

“我想你邻居没能形容出劫匪的样子吧?”斯特莱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