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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斯特莱克说,“惠特克。他杀了我母亲。”

但方式截然不同,罗宾心想,他用来结束莱达·斯特莱克生命的是针管,不是刀。斯特莱克脸色肃穆。罗宾出于对他的尊敬,没把这想法说出来。然后她突然想起另一件事。

“你应该知道吧?”她小心翼翼地说,“惠特克把一个女人的尸体藏在家里一个月。”

“嗯,”斯特莱克说,“我听说过。”

当时他正在巴尔干半岛,妹妹露西告诉他的。他在网上搜到惠特克走进法庭的照片。前继父模样大变,推了平头,留了胡须,斯特莱克差点认不出他来。但那双死死凝视的金色双眼和以前并无二致。斯特莱克如果没记错,惠特克的说法是他怕“又惹上无中生有的谋杀案”,所以试图将尸体木乃伊化,用垃圾袋将它紧紧包起来,藏到地板下面。辩护律师宣称,他的当事人之所以选择这么一个新颖的方式处理问题,是因为他吸毒吸太多。法官对此并不买账。

“但人不是他杀的,对吧?”罗宾问道,试图回忆维基百科上的说法。

“她死了一个月才被人发现,我想验尸恐怕并不容易。”斯特莱克说。尚克尔所谓的“难看”的脸色又回来了。“要我说,我打赌是他杀的。一个人要有多走运,才会有两任女友都猝死在家,而他是无辜的,只是袖手旁观了?

“惠特克热爱死亡,热爱尸体。他说他年轻时当过挖墓工。他对尸体有种特殊的癖好。世人把他当成狂热的哥特信徒,装模作样的江湖骗子——那些奸尸幻想歌词,《撒旦圣经》,亚里斯特·克劳利之流——但他其实是个毫无道德可言的邪恶混蛋,而且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他是个毫无道德的邪恶混蛋。结果怎么着?女人都抢着要他。

“我得点杯酒喝。”斯特莱克说,起身走向吧台。

罗宾看着他的背影,意外于他会这样突然爆发。他认为惠特克杀过两次人,但法庭不这么认为。据她所知,警方的证据也不足以支持这一观点。她已经习惯看斯特莱克坚持一丝不苟地收集并记录事实,听他不断重申直觉和个人好恶只能作为参考,决不能影响调查方向。当然,死者毕竟是他的母亲……

斯特莱克回来了,端着一杯尼克尔森淡啤酒,还拿着两份菜单。

“抱歉,”他坐下喝了一大口啤酒后,低声喃喃,“我想起很多已经很久没想起的事。那堆该死的歌词。”

“嗯。”罗宾说。

“老天在上,不可能是挖掘工,”斯特莱克沮丧地说,伸手捋了浓密的鬈发一下,结果完全没能改变它的走向,“他是个职业匪徒!他如果发现是我作的证,想报复,绝对会一枪打死我。他可不会费心思砍人腿,写歌词,这只会让警察找他的麻烦。他是个生意人。”

“沃德尔仍然认为是他?”

“是啊,”斯特莱克说,“他应该很清楚,匿名作证是绝对保密的,不可能走漏风声。否则城里到处都是警察的尸体。”

他控制住自己,没再继续批评沃德尔。沃德尔现在处于这样的位置,完全可以给斯特莱克找麻烦,但他表现得又体贴又热情。斯特莱克没忘记自己上次跟警察厅打交道时,因为某些警察心存怨恨,他被关在审问室里整整五个小时。

“你在军队里认识的那两个人呢?”罗宾压低声音。一群女白领坐到他们附近。“布罗克班克和莱恩。他们杀过人吗?我是说——”她补充,“我知道他们都当过兵。在战场之外呢?”

“莱恩如果杀过人,我不会吃惊,”斯特莱克说,“但据我所知他入狱前没杀过人。他后来入狱了。我只知道,他冲自己老婆动了刀子——把她绑起来,刺伤了她。他为此蹲了十年牢,但我不认为监狱能让他改邪归正。他已经出狱四年多,犯下杀人罪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