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the damn call came,

And I knew what I knew and didn't want to know.

Blue Öyster Cult,‘Live for me’

……可恶的电话响了,

我知道了我已经知道又不想知道的一切。

——蓝牡蛎崇拜乐队,《为我而活》

第二天,罗宾醒来后感到头痛欲裂,胃里沉甸甸的。她在陌生而松软的白枕头上慢慢转过头,突然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她晃了一下脑袋,甩开头发,坐起身,环顾四周。四帷柱大床的木柱上雕着花,房间里一片昏暗,从锦缎窗帘间透入的一丝晨光隐约照亮家具的轮廓。她的眼睛慢慢适应环境,看清墙上有幅镀金肖像画,画里是一个留着络腮胡的胖绅士。这是有钱人度假时会选择的宾馆,不是她随便拿了几件衣服离家出走、喝醉后过夜的地方。

斯特莱克把她送到这么精致奢华的老式酒店来,是为了先做好铺垫,以便进行一场严肃的对话吗?你现在情绪不稳,我想你最好休息一段时间。

她只喝了大半瓶廉价红酒,就把一切都告诉斯特莱克了。罗宾低低呻吟一声,躺回枕头堆里,抬手捂住脸,任凭记忆趁虚而入,将虚弱又可怜的自己带回到过去。

强奸犯戴着橡胶做的猩猩面具。他用一只手将她按倒在地,另一条手臂的全部力量都扼在她的喉咙上。他一边强奸她,一边说她很快就要死了,说他会掐断她该死的脖子。她的头脑里只剩下恐慌的尖叫,他的双手像绞索,在她的脖子上越来越紧。她之所以能存活下来,完全是靠装死。

之后几天,几个星期,她一直觉得自己早就死了,只是还被困在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身体里。唯一能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将头脑与肉体分开,否认两者有任何联系。过了很久,她才觉得重新拿回对身体的掌控权。

那个人在法庭上始终温顺地低声回话。“是,法官大人”,“没有,法官大人”。他是个样貌普通的中年白人,肤色红润,耳下有块白斑。那双无精打采的淡色眼睛不停眨来眨去,他戴上面具后,那双眼只是小孔里的两条缝。

他所做的事彻底粉碎了罗宾对自己的看法,结束她的大学生涯,让她逃回马沙姆。她被迫参与了整个案子的审判,律师的交互询问几乎和事件本身一样残忍。那人辩称,是罗宾主动邀请他进入楼梯井。事情发生几个月后,她仍然忘不了那双戴着手套的手是怎样从黑暗里伸出来,捂着她的嘴,将她拖入楼梯后的狭窄空间内。她在一段时间内忍受不了任何形式的肢体接触,哪怕是家人温和的拥抱。这个人污染了她的第一场、也是唯一一场恋爱,她和马修不得不从头开始,每一步都有恐惧与歉疚形影相随。

罗宾把双臂紧紧搭在脸上,仿佛这样就可以抹杀曾经发生的一切。她一直将马修视为无私的模范,友爱与理解的化身。她现在知道了,她独自躺在家里的床上,一连几个小时纹丝不动,茫然凝视天命真女的海报时,马修就在巴斯的学生宿舍里,与萨拉赤裸相对。罗宾躺在黑兹利特豪华而静谧的房间里,第一次想象一种可能:她如果安然无恙,完好无损,马修会不会转投萨拉的怀抱?她如果顺利完成学业,她和马修会不会因为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而自然分手?

她放下胳膊,睁开眼睛。她今天没有哭,泪水仿佛已经干涸。钻心的痛苦已经变成迟钝的隐痛。此刻,她更恐慌于工作可能受到灾难性影响。她怎么会蠢到把这些事都告诉斯特莱克?她难道还没接受教训,不知道实话实说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吗?

强奸案发生一年后,她克服广场恐惧症,体重也基本恢复正常,急切地想要走出家门,把失去的时间都补回来。那个时候,她委婉地表达过自己对“犯罪调查之类的工作”感兴趣。她没有学位,失去自信,没敢说出真正的心声:她想当警察。幸好她没说,因为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劝她干点别的,即便她只提到跟刑侦工作有些微关系的工作。母亲也反对,而她一直是最能理解罗宾的人。所有人都把她的新兴趣理解成某种后遗症,以为这表明她仍然没有摆脱那次事件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