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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的寄人腿的嫌疑人之一,”斯特莱克说,没掩饰自己的不耐烦,“退伍的’沙漠之鼠’。身材高大,肤色比较黑,菜花耳——”

“哦,好吧,”沃德尔立刻生气,“我一天到晚不停听到人名,伙计。布罗克班克——他胳膊上有刺青——”

“那是莱恩,”斯特莱克说,“因为我而坐了十年牢的苏格兰人。布罗克班克是那个说我对他造成了脑损伤的人。”

“哦,嗯。”

“他的继女布里塔妮腿上有些旧伤痕。我之前告诉过你了。”

“嗯,嗯,我记得。”

斯特莱克忍住一句尖刻的反问,呷了口啤酒。此刻坐在他对面的如果不是沃德尔,而是老同事格雷厄姆·哈德亚克,他会更有信心,至少他的怀疑会得到认真对待。他和沃德尔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带有猜忌,最近还增添了竞争心理。斯特莱克信任沃德尔的侦查能力,认为他要强于警察厅的其他人,但沃德尔对自己的推理有种父母对孩子般的偏爱,对斯特莱克的意见则不上心。

“小腿上的伤痕呢,他们是怎么说的?”

“很老了。死前很久的事。”

“操他妈的老天。”斯特莱克说。

那些旧伤对法医团队也许毫无意义,但对他举足轻重。这是他最不想听到的结果。就连不放过任何机会嘲讽他的沃德尔,此刻也因为他的反应而表现出几分同情。

“哥们儿,”他说(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斯特莱克),“不是布罗克班克。是马利。”

斯特莱克一直担心情况会这么发展,生怕沃德尔会紧紧抓住马利不放,忽略其他嫌疑人。沃德尔面对这个臭名昭著的帮派匪徒,光是想到可能会抓住他就兴奋。

“证据呢?”斯特莱克直截了当地问。

“哈林盖伊犯罪集团偷偷往伦敦周边和曼彻斯特输送东欧妓女,我和扫黄缉毒队谈过了。他们上周刚搜查一家妓院,解救了两个乌克兰小姑娘,”沃德尔把声音压得更低,“我们找了女警官给她们做笔录。她们有个朋友以为自己是到英国来做模特,被毒打了一顿也不肯卖身。两周前,挖掘工拽着她的头发,把她带出去了,那两个姑娘再也没见过她。也再也没见过挖掘工。”

“对挖掘工来说,这种事不费吹灰之力,”斯特莱克说,“可这并不代表寄到办公室的是那个姑娘的腿。有人听他提起过我吗?”

“有。”沃德尔胜利地说。

斯特莱克放下啤酒。他没想到会得到肯定的答案。

“真有?”

“扫黄缉毒队救出的一个姑娘说,她不久之前听到挖掘工说起过你。”

“说了什么?”

沃德尔说出一个多音节词:一个富有的俄国赌场老板的名字。去年年末,斯特莱克确实给那个老板干过活。斯特莱克皱起眉。在斯特莱克看来,挖掘工知道他曾为赌场老板干活,完全不能说明挖掘工已经发现,自己被判长刑是因为他斯特莱克。从这条情报能得到的唯一推论是,那位俄国客户的人际圈相当不健康,而斯特莱克早就知道这一点。

“我挣了阿尔扎马斯采夫的钱,跟挖掘工又有什么关系?”

“嗯,从哪儿说起呢?”沃德尔说。斯特莱克觉得,他摆出一副纵观全局的态度,完全是因为他不清楚细节。“犯罪集团染指太多领域了。简单说,有个人以前和你有过节,这个人有向别人寄送人体部位的案底。最近,他带着一个年轻姑娘消失,不久后,你收到一条年轻姑娘的腿。”

“你这番话听起来还有几分说服力,”斯特莱克说,虽然仍然一点都不信,“你有没有查过莱恩、布罗克班克和惠特克?”

“当然,”沃德尔说,“我叫人去调查他们的行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