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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该死,该死……

他用烟屁股点了根烟,快步走回白教堂路。路两边尽是小摊:廉价服饰,成山的庸俗塑料制品。他加快脚步,但并不知道要去哪儿,经过的一些地方又引出更多的回忆:那间台球厅十七年前就在了……铸钟厂也是……记忆升起来,狠狠啃噬着他。他仿佛不小心踩到一窝熟睡中的蛇……

他母亲年近四十时,开始把目标转向更年轻的男人,而惠特克是她所有男人中最年轻的一个:惠特克跟她上床时,只有二十一岁。她第一次带惠特克回家时,儿子已经十六岁。惠特克那时已经很有流浪气质,金褐色的眼睛很迷人,但眼距很宽,眼圈浓重。脏脏的黑色辫子直垂到肩头,总是穿同一件T恤和牛仔裤,身上散发出阵阵臭气。

斯特莱克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在白教堂路上,脑海里随着脚步的节奏,不停闪过同一句话:

就藏在眼皮底下,就藏在眼皮底下。

别人当然会认为是他钻进了牛角尖,戴着有色眼镜,不肯释怀。他们会说,他一看见箱子里的人腿就想到惠特克,是因为他无法原谅惠特克杀死自己的母亲后被无罪释放。斯特莱克就算解释他怀疑惠特克的原因,他们也只会哈哈大笑,说惠特克是出了名地热爱变态和虐待行为,这么张扬的变态不可能砍掉女人的腿。所有人都认为恶魔会隐藏起自己对暴力和征服的危险嗜好——斯特莱克明白这种想法有多么根深蒂固。如果恶魔将嗜好像手镯一样挂在光天化日之下,轻信于人的普罗大众就会哈哈大笑,说那只是故作姿态,甚至会觉得此人有种奇异的魅力。

莱达遇到惠特克时,正在唱片公司做接待员,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就像摇滚乐史中的一个吉祥物。惠特克为好几支激流金属乐队弹吉他、写歌词,但这些乐队先后把他开除,因为他戏剧化的为人、吸毒问题和攻击性。他自称是在和唱片公司签约的过程中认识莱达的。但莱达私底下曾向斯特莱克坦白,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保安正把惠特克往外赶,而她上前恳请他们不要对这个年轻人如此粗暴。然后莱达就带他回了家,惠特克从此再也没有离开。

惠特克享受所有含虐待性和恶意的事物,十六岁的斯特莱克不确定那是出自真心还是装模作样。他唯一能确定的是,他对惠特克有股发自心底的仇恨和厌恶,远远超过对母亲曾经拥有过、又离开了的其他所有男人的仇恨和厌恶。他晚上在空屋里做作业时,不得不吸入这男人散发出的臭气,几乎能在嘴里尝到那股味道。惠特克曾试图对斯特莱克摆出和蔼可亲的模样——但他经常突然就破口大骂,或者说些伤人的讽刺话,他平常想和莱达其他的底层朋友打成一片时特意隐藏过那流畅的表达能力。但斯特莱克不甘示弱,同样会语出讽刺,或反唇相讥;他的优势在于,他不像惠特克那样嗑了太多毒品,虽然屋里从早到晚弥漫着大麻的烟雾。他决定继续自己断断续续的学业,莱达听不见时,惠特克对他这种决心嗤之以鼻。惠特克又高又瘦,虽然整天久坐不动,肌肉却相当发达。斯特莱克那时已经长到六英尺高,在一家当地俱乐部里练拳击。两人都在家时,他们之间的紧张感会令烟雾缭绕的空气好像僵住了,暴力好像随时可能爆发。

惠特克靠骚扰、性方面的嘲讽和冷笑赶走斯特莱克的异父妹妹露西。他会裸着身体在屋里旁若无人地走动,挠着有刺青的腹部,嘲笑那个十四岁女孩的屈辱反应。一天晚上,她奔到街角的电话亭里,恳求远在康沃尔的舅妈和舅舅来接她走。他们从圣莫斯开了一夜的车,第二天傍晚赶到。露西早已把她仅有的一点物品都装到一个小箱子里。她从此再也没有和母亲一起生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