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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德和琼站在门口,恳求斯特莱克和他们一起走。他拒绝了。琼每多恳求一句,他的决心就更坚决一分。他决定耗走惠特克,不能让他和母亲单独待在一起。那时候,他已经听惠特克清晰地说过他对杀人的渴望,仿佛杀人这件事是种无上可口的美食。斯特莱克那时并不相信这话是认真的,但他知道惠特克完全有能力做出暴力举动,也见过他威胁其他住客。有一次——莱达拒绝承认这件事发生过——斯特莱克见到惠特克想要打死一只猫,因为猫不小心弄醒了他。他在房间里追赶那只吓坏了的猫,冲它挥舞沉重的靴子,大声大骂,说要让它付出代价。最后斯特莱克从他手里夺走靴子。

斯特莱克走得越来越快,支撑假肢的膝盖开始隐隐作痛。“老马头”酒吧在街道右侧突然出现,仿佛是他斯特莱克变出来的。他走到那座又矮又方的砖房门前,看见一身黑衣的保镖,才想起老马头如今已经变成又一家大腿舞俱乐部。

“活见鬼。”他嘟囔。

他并不介意喝酒时有半裸的女人围着他旋转,但他无法负担这种地方酒水的高额价钱,他今天刚失去两位客户。

于是他走进接下来看见的第一家星巴克,找了个座位,把酸痛的腿架到旁边的椅子上,阴沉地搅着一大杯黑咖啡。软塌塌的彩色沙发,泛着美国咖啡泡沫的高杯,干净的玻璃柜台后面安静而忙碌的年轻人——这些情景本应驱散惠特克那阴魂不散的臭气,但惠特克仍然盘桓在斯特莱克的头脑里。斯特莱克无法控制地回顾那段记忆,渐渐想起……

惠特克和莱达母子同居时,把少年时期的犯罪和暴力记录隐藏得很好,只有英格兰北部的社会服务部知道他的事。他自己添油加醋讲的过去版本众多,前后矛盾。他涉嫌谋杀被捕后,媒体才从以前认识他的人那里挖出过去的真相。爆料人里有些是为了酬劳,有些是为了报复他,还有些则试图在为他辩护。

惠特克出身在一个富有的中上流阶级家庭,一家之长是位封爵的外交官。惠特克一直以为他是自己的父亲,直到十二岁才发现真相——他还以为在伦敦蒙特梭利学校当老师的姐姐,其实是他母亲,她有严重的酗酒和毒品问题,生活穷困潦倒,被家人排斥在外。十二岁以前的惠特克就已经是个问题儿童,经常暴怒如雷,有可能对任何人发泄怒火;十二岁之后,他更为狂野。他被寄宿学校开除后,加入本地帮派,很快成为小头目。他的少年时期很快终结,他进了少年管教所,因为他拿刀抵着一个女孩的喉咙,让同伙强奸她。他十五岁时跑到伦敦,一路上犯下各种小偷小摸的罪行,最后找到亲生母亲。短暂的幸福团聚之后,两人的关系很快恶化,带着敌意互相施暴。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一位高个年轻人弯腰望着斯特莱克,双手已经抓住斯特莱克搭腿的椅子。他长着棕色鬈发,脸庞干净而英俊,让斯特莱克想起罗宾的未婚夫马修。斯特莱克费劲地哼唧一声,放下腿,摇了摇头,看着对方搬起椅子走开,回到有六七个人的小群体里。斯特莱克看得出,那群人里面的几个姑娘都急切地等着他:她们见他搬着椅子回来坐下,都挺直身体,露出灿烂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像马修,还是因为他拿走自己用的椅子,又或者是因为他确实是个讨厌鬼,斯特莱克觉得这个年轻人碍眼极了。

他还没喝完咖啡,思绪也被打断了。他心怀不满地站起身,离开咖啡馆。零星的雨点砸下来。他沿着白教堂路往回走,又点着一支烟,漠不关心地任凭记忆的潮水再次带走他……

惠特克渴望得到他人关注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莱达的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片刻,他就会心怀怨恨,不管那是在什么时候,出于什么理由——工作,孩子,朋友。惠特克一旦认为莱达没在关注他,就会把那股催眠般的魅力挥洒到其他女人身上。就连像讨厌疾病那样讨厌他的斯特莱克也不得不承认,惠特克有种强大的异性吸引力,所有路过他们家门前的女性无一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