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5/8页)

然而到初三那年春季时,我开始注意到另外一群孩子,一群曾一度被我忽视的孩子,一群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前一天他们还像我一样毫不起眼,后一天却无处不在,充满人们的视野。他们打扮得就像《无因的反叛》[5]中的詹姆斯·迪恩[6],梳着大背头,头发上全是发胶,T恤袖子里卷着烟盒。黑色皮夹克里面套着带号码的运动衣。

我们起初称他们为“浪人”,后来又叫“油头”。这都是些侮辱性的称谓,但他们通常只是一笑置之,点上一支烟,模仿他们偶像的样子吞云吐雾。而几乎一夜之间,关于打架的谣言就能满天飞。

后来,一个据称“品质优良”的男孩子在一场汽车加速赛中不幸意外身亡,我们的社区一下子像炸了锅,群情激愤,气势汹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这种情绪影响了我。我一直没意识到自己的愤怒,直到它弥漫在空气中,传染了每一个人。不过和往日一样,我把这种愤怒压抑在内心深处。从走廊里经过时——孤身一人紧抱着书穿过人群——我听到两派人正在打口水仗。穿黑夹克的男生对着一群穿百褶裙的女生大声吆喝着:“嘿,胆小鬼。”女生们怒目而视,扭头走开,她们目空一切的眼神中充满了优越感。

意外过后的那个星期一,我记得我们在上家政课。皮博迪老师正絮絮叨叨地讲述大空间橱柜对一个年轻家庭主妇的重要性。说到只用维也纳香肠和一些手头的食材就让不速之客满意而归时,她更加神采飞扬。她还答应向我们演示如何制作白汁沙司。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我是说,谁在乎这些玩意儿?可那些大户人家出来的女生却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竖起耳朵听得专心致志,还一丝不苟地记着笔记。

下课铃响过,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我觉得这样挺好,那些人缘好的学生是不屑于向背后瞅一眼的。

我小心翼翼地穿过走廊。中学的走廊对于我这种不受欢迎的学生来说,和地雷阵没什么两样。

我恍如置身闹市,只是那噪声并非出自车辆,而是周围的人,那些受欢迎的学生。他们说话仿佛从来不分先后,数张嘴同时开口,互相揶揄取笑。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木然走向我的储物柜,周围的喧闹忽然升高了音调。不远的地方,朱迪·摩根站在饮水机旁边,被她的一群留着鸡窝头的朋友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她的小圆翻领上别了一枚金色的领针。

“嘿,哈特,恭喜你的头发又长出来了。”

我的脸臊得通红,只管低头假装在储物柜里翻找东西。

我感觉有人来到了我身后,整个走廊忽然之间就安静了下来。我急忙转过身。

他长得人高马大,肩膀宽厚,一头浓密的黑色鬈发倘若让我妈妈看到一定会气得咬牙切齿。他已经尽力把头发梳向后面,但总有那么几缕不服管束。他皮肤黝黑——这注定了他在这个学校里不会太受欢迎——牙齿洁白,下颌方正;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褪色的牛仔裤。一只手里很随意地拎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夹克的袖子拖到了地板上。

他从卷起的袖子里拿出一包烟。嘴里说道:“像她那种贱人说的话你应该不会放在心上吧?”

他点着了烟,丝毫不顾忌这是学校的走廊。发光的烟头儿赶走了我的恐惧,但我仍然不敢扭头往别处看。

“她是个疯子,朱迪说,油头,跟你正相配。”

莫罗校长沿着走廊急匆匆地走过来,她推开人群,一边吹着她那银色的哨子,一边喝令所有人返回各自的教室。

这个男生用手托着我的下巴,让我抬起头。我看到的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他只是个梳着背头、在学校走廊里公然抽烟的大男生而已。“我叫雷夫·蒙托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