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三十四

涅赫柳多夫来到法院,在走廊里遇见昨天那个民事执行吏,于是向他详细打听已经判决的犯人都关在什么地方,与他们见面得由谁批准。民事执行吏告诉他,那些犯人关在不同的地方,在最终宣判之前要与他们见面得由检察官批准。

“审讯结束之后我来告诉您,亲自带您去见他。检察官现在还没有来。等审讯之后再去吧。现在先去法庭吧。马上就要开庭了。”

涅赫柳多夫觉得这个民事执行吏今天特别可怜。涅赫柳多夫向他道了谢,然后前往陪审员议事室。

他刚走到议事室门口,陪审员们正好从里面出来,准备去法庭。商人仍然那样快活,像昨天那样吃饱喝足了,他像老朋友那样与涅赫柳多夫打招呼。彼得·盖拉西莫维奇那种不拘礼节的态度和哈哈大笑的声音今天并未在涅赫柳多夫心中引起不快。

涅赫柳多夫真想向所有陪审员说出自己与昨天那个女被告的关系。“说实在的,”他想,“昨天在法庭审讯的时候,就应该站起来当众宣布自己的罪状。”可是当他和陪审员们一起进入法庭,昨天那套程序又开始了:照例又是“开庭”,又是那三个衣领镶金线的法官坐在高台上,又是肃静,陪审员们又坐到高背椅子上,还是那几个宪兵,还是那张画像,还是那个司祭。涅赫柳多夫觉得,虽然他本该那样做,可是在昨天他也不可能打破这种庄严肃穆的气氛。

开庭前的种种准备程序与昨天一样(只是免去了陪审员的宣誓和庭长对他们的交代)。

今天审理的是一桩撬锁盗窃案。被告是由两个手握出鞘军刀的宪兵押来的,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半大孩子,他身子瘦削,肩膀很窄,穿着灰色囚衣,一脸灰白,毫无血色。他独自一人坐在被告席上,皱着眉头打量着进庭的人们。这个孩子被控与同伴一起撬开库房门锁,从中偷走几块陈旧的粗地毯,共值三卢布六十七戈比。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这个孩子和肩扛着粗地毯的同伴在街上走的时候,一个警士抓住了他们。男孩和他的伙伴当即认罪,于是两人都被投进监狱。男孩的伙伴是个钳工,已经死在监狱里,所以这个男孩独自一人受审。那两条旧的粗地毯现在就放在物证桌上。

案件审理过程完全与昨天那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一样,也有全套的证词,罪证,证人,证人的宣誓,有审问,有鉴定人,有反反复复的盘问。作为证人的警士,对于庭长、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总是有气无力地、简短地回答:“是”,“不知道”,然后又是“是”……但是尽管他表现出这种士兵式的愚笨和呆板,但还是可以看出,他可怜这个男孩,不愿讲述捕捉的经过。

另一个证人是个有病的老头儿,他是房产主,也是这些粗地毯的主人,显然是肝火很旺的人。当问到他是否承认这些粗地毯是他的,他很不乐意地承认是他的;当副检察官盘问他准备拿这些粗地毯派什么用场,他是否迫切需要这些粗地毯,他发火了,回答说:“这些粗地毯丢就丢了吧,我根本就用不着它们。早知道会惹出那么多麻烦,我不但不会寻找它们,反而情愿倒贴一张红票子,倒贴两张也行,只是别把我拉到这里来受审。我乘马车花了差不多五卢布。而且我身体不好。我既患有疝气,还患有风湿病。”

证人们都是这样说的,被告本人对被指控的罪行则一概供认,他像被逮住的一只小兽,毫无表情地向四周张望,用断断续续的嗓音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作了供述。

案情已经清楚了,可是副检察官仍像昨天那样耸起肩膀,提出一个又一个微妙的问题,迫使狡猾的罪犯就范。

他在发言中论证,偷窃是在居室里实施的,况且有撬锁行为,因此这个男孩必须接受最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