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为何读书与如何读书(第5/7页)

只见一场大火在林中燃烧;
此人远远望着一撮撮火苗,
心里想:番红花开得正好!

现在,让我们想一想,诗人的艺术手法是那么多姿多彩:他们既能让我们做观众,又能使我们当演员;他们熟谙人性,既能创造出福斯塔夫,又能创造出李尔王。而这一切,就是因为诗人既不乏压缩和简化的能力,又富有扩展和渲染的才华。

如何评判书的优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尽可能多地从书中获取印象——这是读书时首先要做的,但这样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获得读书的全部乐趣,就必须完成读书的全过程。我们必须对自己从书中获取的各种印象作出判断,必须使那些闪闪烁烁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这不能着急,要等尘埃落定、疑问平息之后才行。这期间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干枯的花瓣;要不然,干脆去睡一觉也可以。这之后,可能你自己也不会想到——自然的变化往往就是这样——你读过的那本书又突然回来了,但完全变了样:它完整地浮现在你的脑海里,和当初从分散的词句中所获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样。书里的种种细节都有了固定的、适当的位置;书的整体形象,从头到尾都显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们看到一间谷仓、一个猪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样。

现在,就像可以把建筑和建筑加以比较,我们也可以把书和书加以比较了。不过,这种比较将意味着我们对书的态度已经改变:我们不再是作者的同伙,而成了他的审判官。作为同伙,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宽容的——无论怎样宽容也不会过分;作为审判官,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严厉的,而且无论怎样严厉,也同样不会过分。有些书,既浪费我们的时间,又滥用我们的好意——难道不能说,这不是一种罪过吗?有些作者,尽写些华而不实的书、谎言连篇的书、陈腐不堪的书,甚至有毒有害的书——难道不能说,他们不是社会公敌、民族败类和害人虫吗?所以,我们应该对书严加审判,应该把每一本书都和历史上最好的好书加以比较。

好在有些书早有定评,我们人人心里明白,它们是书的楷模,如《鲁滨孙漂流记》《爱玛》和《还乡》等。因此,我们理应把自己正在读的小说和它们比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说,也应该和最出色的小说一起受到审判。诗歌也一样——当我们从美妙的诗韵中平静下来、从华丽的辞藻中解脱出来之后,一首诗的完整形象就会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理应把它和《李尔王》《菲德尔》以及《序曲》加以比较;即便不和这些作品比,也应该和我们自己认为最好的诗篇比一比。至于标准,我们完全可以确信,只要把那些用来评判古代作品的标准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制定,因为所谓的「新诗」和「新小说」,其实并无真正的新颖之处,不过是为了掩饰其肤浅罢了。

尽管如此,若认为读书过程的第二步,即判断和比较,和第一步一样容易——认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纷至沓来的无数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过于愚蠢。要放下手里的书而把读书过程持续下去,要把某本书的整体形象和另一本书的整体形象加以比较,不仅需要有相当大的阅读量,还要有足够的判断力,才能做得既生动又富有启发——这已经够难的了。更难的是,你还要进一步指出:「我要求一本书不仅可读,还要有某种价值;因此,这里是失败的,那里是成功的;这里写得好,那里写得不好。」作为读者,要想完成这一部分的读书过程,需要有极高的学识水平、极大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而这样的天赋,恐怕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都很难具备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读者,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点点类似这种天赋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