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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晨忙家事,眨眼间就过去了。我开始套上橡胶手套来保护双手,难看归难看,但蛮有用的。样子丑无所谓——毕竟没人看得见。

收拾前晚的残局时,我注意到我没把我的伏特加喝完,半瓶斯米诺伏特加竟然还剩大半。我注意到自己去参加劳拉办的派对时很失礼,就把伏特加放进乐购的提袋,准备今晚送给基斯。我思索还能带什么给他。花束好像不大对,毕竟是爱情信物。我看看冰箱,把一包芝士片放进袋子,男人都爱芝士。

我提前五分钟抵达距离派对场地最近的火车站。不可思议,雷蒙竟然已经到了!他对我挥挥手,我也对他挥手。我们朝着高尔夫俱乐部出发,雷蒙走得快,我开始担心穿着新靴子赶不上他的脚步。我注意到他瞥瞥我,然后放慢速度配合我。我体会到,这样微小的举动——他母亲饭后主动替我泡杯茶,还记得我不加糖;就像劳拉在沙龙里端咖啡给我时,还附上两块小饼干——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在想,为别人做这种简单的事情,感觉如何呢?我想不起来了。我过去曾经做过这样的事,试着对别人好、试着主动关怀,我知道我这么做过,但那是从前的事了。我试过但是失败了,从此无力再续。我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

郊区一片宁静,视野开阔,没有遮住远处山丘的住家或高耸的建筑群。光线柔软温和——夏日冉冉,夜晚状似纤细脆弱。我们默默前行,就是你不觉得需要填补的那种沉默。

我们抵达低矮的白色俱乐部时,我几乎有点悲伤。此时天色半暗,月亮跟太阳同时高挂天际,天空一片糖衣杏仁的粉红,透着金光。在即将降临的夜幕之前,鸟儿勇敢啼鸣,在绿树上方俯冲,酒醉似的绕着大圈圈。空气中弥漫着青草味,夹杂一丝花香及泥土的味道,白日那种温暖甜美的气息对着我们的发丝轻叹,拂过我们的肌肤。我想问雷蒙,是不是应该往前走下去,越过绵延起伏的绿地,继续走到鸟儿在窝巢内沉静下来,直到只能把星光当照明。几乎感觉他自己可能就会这么提议。

俱乐部前门猛地打开,三个孩子冲了出来,扯着嗓子大笑,其中一个挥舞着塑胶剑。

“我们到了。”雷蒙轻声说。

把这个场所当成社交聚会的地点还真怪。走廊上挂满告示板,全都钉着无法理解的信息,关于“顺位表”以及“下场开球时间”。玄关尽头的木头嵌板上,以金色字母列出一长串男人的姓名,始于1924年,止于今年,有点不可思议地停在一位泰瑞·佩瑞医生那里。室内装潢令人尴尬,混杂了单位机构(我非常熟悉的那种模样)及过时祖厝的风格——讨厌的图纹窗帘、耐磨的地板、蒙尘的干燥花艺。

我们踏进宴会厅,声响犹如一道墙迎面而来,场地里架设了活动式夜店,舞池里挤满了跳舞的人,年龄从五到八十不等,不起眼的彩灯随机映亮了他们,跳舞的人似乎随着音乐摆出骑马的动作。我仰头望着雷蒙,满头雾水。

“老天,我需要来一杯。”他说。

我感激地尾随他走到吧台,酒价低廉得令人满意,我喝迈格士喝得很快,安心自在,因为知道身上的钱足以多买几杯,不过,尽管我表示抗议,雷蒙还是买了这杯请我,我们找到一张尽可能远离噪声来源的桌子。

“家族活动就是这样。”雷蒙摇着脑袋说,“自己的家族就够糟了,更别说是别人的家族了……”

我四下张望。我不曾体验过这样的活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差距:年龄范围、社会阶层,以及宾客衣装上的选择。

“朋友可以自己选……”雷蒙说,拿着啤酒杯向我敬酒。

“但家人没的挑!”我回答,很高兴自己能够完成这个人尽皆知的俗话。这就像是简易字谜的线索,而不是高难度字谜的线索,可是还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