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3/4页)

这些并非离题之语,不过还是让我们回到诗行上来吧。请你们回忆一下间歇以及导致间歇的原因,回忆一下这个技巧。事实上,作者也用下面两行诗对你们做了提醒:

 

她向后退缩,从他搁在扶手上的胳膊下
退缩出来,然后滑下楼去。

 

你们看,这依旧是一段芭蕾舞,舞台提示被插进了文本。这里最富含义的一个细节就是楼梯扶手(banister)。作者为什么要把它放置在这里呢?首先,为了再次提起楼梯,因为这时我们或许已经把它给忘了,还在因为卧室的被毁而感到震惊。其次,楼梯扶手预示着她将滑下楼梯,因为每个小孩都滑过楼梯。“她用令人胆怯的目光直盯着他”(And turned on him with such a daunting look),这是又一个舞台提示。

 

他连说两遍才明白自己的意思:
“难道男人就不能提他死去的孩子?”

 

这是非常出色的一行诗。它明显具有一种白话的味道,近乎谚语。作者也对这一行的出彩深信不疑。因此,他既想突出这一行的效果,又想掩饰他对此的清楚意识,以表明他的这个表述完全是出于无意:“他连说两遍才明白自己的意思。”(He said twice over before he knew himself.)从文字意思上看,在叙事层面上我们看到这个男人因为女人吓人的目光而感到震惊,正在寻找合适的词句。弗罗斯特非常善于使用这些套话般的、半谚语式的单行诗句。比如,其《劈开星星的人》一诗中的“学会社交就是学会宽恕”(For to be social is to be forgiving.),其《仆人的仆人》一诗中的“最好的步出方式永远是穿过”(The best way out is always through)等。而在下面的几行诗里,你们将看到又一个例证。它们大多是五音步的,而五音步抑扬格与这样的内容很匹配。

诗中自“不,不,不,不”开始的这整个部分明显地带有性的含义,即她拒绝了那个男人。这就是皮格马利翁和他的模特之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从字面意义上看,《家葬》的情节发展似乎也顺着“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脉络。尽管弗罗斯特达到了自主的境界,但我不认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毕竟,《波士顿以北》表明,他对弗洛伊德的术语并不熟悉。)如果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那我们的这种解读就是不合适的。尽管如此,我们在分析这首诗的主干时,还是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你不能!——哦,我的帽子呢?
哦,我并不需要它!我要出门。我要透口气。
我不知道哪个男人有这个权利。”“艾米!这个时候别去别人那里。
听我说。我不会下楼的。”
他坐下来,用两个拳头托着腮。
“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亲爱的。”“你才不知该如何问。”
“那你就帮帮我。”她伸手推动门闩作为全部回答。“Not you! — Oh, where's my hat? Oh, I don't need it!
I must get out of here. I must get air. —
I don't know rihgtly whether any man can.”“Amy! Don't go to someone else this time.
Listen to me. I won't come down the stairs.”
He sat and fixed his chin between his f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