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梦想被用来遗忘

未来第一次这样实实在在地悬在头顶

十七八岁是做梦的年龄。我想说三个有关做梦的故事。

从初中部升入高中部,其实不过是将教室往上挪了两层,我们却一下子觉得自己沧桑了。课间十分钟,我们在穿堂风的包裹中居高临下地看着操场上的初中生,那些我们昨天还沉溺其中的游戏显得那么幼稚。我们突然之间成了有经历的人,说话时总爱以一个幽幽的“过去”开头,但其实谁都清楚,重重地压在我们心头的,不是过去,而是未来。

未来第一次这样实实在在地悬在头顶。不知不觉中,我们挥霍尽了这个世界对我们的所有耐心,而现在,用老师的话来说,“到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的时候了”。自己到底是骡子还是马,谁的心里也没个准儿,反正再也没底气说出“我长大了要当造火箭的科学家”这样的话来。如果你现在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想必会齐声背诵:

“短期我要在期中考试里考出好成绩。”

“中期我要在期末考试里考出好成绩。”

“长期我要在高考考场里考出好成绩。”

我们都是有良心的孩子。再说,除了心理素质极强的个别人,谁也受不了爸妈从家长会归来后苦大仇深的表情。学校按照学生的考试名次给家长排座位,这一招儿太狠了。他们知道我不可能让我那好强了一辈子的妈坐在前三排之后的位子上。

我曾经在骑自行车的时候睡着,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醒来后我的车前进了五米,一个中年妇女翻着白眼从我的车头前面蜿蜒而过。然而就是这么短短的一瞬,我做梦了。是个美梦,美得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我那身心俱疲的高中时代。

我得尽快将这个梦忘了。我将自行车停到路旁,从书包里拿出一支“智慧小聪聪”,几口服下。这玩意儿类似于补丁程序,能及时清除我思想中的Bug[16]。“智慧小聪聪”的怪味儿让我的眼前有一点模糊。终于近视了,我欣慰地想。

在纠缠与放手之间永远选择后者

我的梦与一场重感冒及邻居葛伯伯有关。感冒发生在我五岁那年。为了让我安静地接受打针,我妈奖给我一套《安徒生童话》画册。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高高的注射椅上,背后是戴着白口罩的护士阿姨和探进窗棂的桃花枝。护士阿姨的手指是凉的,和凉的酒精棉球一起轻轻移动。她温柔地问:“这样是不是就不疼了?”我“嗯,嗯”地敷衍,其实心思早就不在这里。我的手里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海的女儿》。

五岁的孩子不会懂得什么是爱情,但这本描绘着矢车菊、蓝色海水和玫瑰色天空的画册将我的心带往了一个从未去过的所在。那个所在很难形容,甚至不能将之简单地命名为爱情,而是比爱情更永恒、更优雅和更有尊严的东西。它带给我的,大抵是一种审美。这种审美贯彻在我成年后的爱情观里,让我在纠缠与放手之间,永远选择后者。

葛伯伯是厂里的办事员,厂办图书馆征订的所有杂志都会在每月的前几天到达他的手里。在他将它们放置到图书馆里之前,他给我两天的时间享用它们。每个月的那两天是我的节日。每本杂志都被小心地装进挂历纸做的封皮里,我只能在双手干爽的状态下将它们平铺在书桌上进行阅读,以保证书是簇新的。然而那也无碍我享受文字的快乐。这份快乐从《海的女儿》开始,就一直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

有没有一种理想可以与文字有关呢?如果有人问我长大了想干什么,我可不可以这样回答:“我想坐在一间既不太热也不太冷的房间里读书、写作及思考。”起码在十七岁的我看来,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我甚至羞于将这个梦对父母提及,因为他们从小告诉我的道理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高二文理科分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班。我将那个有关文字的梦装进盒子,埋到树下,然后练习对它视而不见,去专心思考诸如小球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落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