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与风卵

《博物志》第十卷的开头,始于对鸵鸟的记述。

接下来的内容是对鸟的记述。鸟中最大、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的,便是非洲和埃塞俄比亚的鸵鸟。个子比人骑着马还高,跑得比马更快。其羽翼在奔跑时不起作用,也无法助其从地面飞起。腿似鹿,战斗时能派上用场。脚上分有两趾,能抓住石头,若被追逐,可一边逃跑一边扔石头。鸵鸟具有令人惊异的消化能力,可不加区别地消化所有吞下之物。另外一件令人惊讶之事也毫不逊色于此,那便是鸵鸟之愚蠢。具体来说,鸵鸟认为只要将脑袋藏进树丛里,就能将全身都藏起来,丝毫不知它那高大的身体其实被人看得清清楚楚。鸵鸟的卵极其大,甚至有人将其作为容器使用。其羽毛可制成战士头盔上的装饰。

普林尼写到,鸵鸟“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曾将鸵鸟视作介于兽与鸟之间的一种存在,这大概是一种古代的普遍见解吧。不,还不止于此,十三世纪的布鲁乃陀·拉蒂尼[1]在《小宝典》中有过“鸵鸟生着鸟一般的羽毛和骆驼的腿”等记述,十六世纪的那位擅于从普林尼那里现学现卖的安布鲁瓦兹·帕雷也在《怪物及异象》中这般写道:“鸵鸟在鸟类中体形最大,几乎具备了四足动物的特质。”由此可见,鸵鸟与兽类相近的观念一直被继承到了近代。

普林尼所使用的拉丁语中,有趣的是鸵鸟一词被标注为struthocamelus。其中camelus指的便是骆驼,看来鸵鸟最初肯定是被当作骆驼的同类了。这么一说,日文汉字中“驼鸟”的“驼”字和“骆驼”的“驼”相同,估计这两者在中国也被人们视作近亲了。

刚好在这里想到一些事,接下来我将引用《博物志》第十卷第十五章的内容。

乌鸦最多能产五只雏鸟。有民间传说称,乌鸦用嘴产卵、用嘴交配。人们因此认为,孕妇若食用乌鸦的卵,便会从口中吐出胎儿;若将乌鸦的卵带回家中,孕妇定会难产云云。据亚里士多德所述,这种说法和埃及的伊比斯一样,完全是胡说。总的来说,乌鸦和鸽子相似,只是时常用嘴接吻而已。

这一部分深得南方熊楠喜爱,他在《南方随笔》中引用过两次,也许一些读者是有印象的。亚里士多德否认乌鸦用嘴交配一说,是在《论动物生成》第三卷第六章中。他这样指责道:“确实阿那克萨戈拉[2]等自然学者皆有记述,但这说法太过单纯、轻率了。”

普林尼在文中提到了伊比斯这一种鸟,那么我也顺带聊一聊这埃及的圣鸟[3]吧。下文将引用《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章至第四十一章的内容。

河马与五只鳄鱼一起,首次在罗马展出,是因为玛尔库斯·司考路斯[4]当上市政官[5],在罗马举办了活动。人们临时引来了泉水,并将动物们放在水中。河马在医学相关的领域中被视作伟大的前辈。具体来说,河马若食用大量食物,变得过于臃肿,便会走出水中,来到岸边,到处寻找刚被割过的芦苇丛。若发现切口锐利的芦苇,便会将身体蹭过去,亲自切开腿上的血管,通过这种放血的方式避免臃肿肥胖致病,之后再在伤口上涂抹泥土止血。

人们认为栖息在埃及的伊比斯鸟身上也有同样的例子。伊比斯若出于健康的需要,急需将无法消化之物排出体外,便会利用其长而弯曲的喙,亲自清洗肠道内部。这般灵巧的不只是伊比斯。许多动物的行为和发现对人类也非常有用。譬如鹿被弓箭射中时,会食用一种叫作牛至[6]的植物,将体内的箭排出体外,因此这种植物对人类也是有用的。

伊比斯是一种与日本的鹮鹭相近的水鸟,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二卷第七十五章也有记载,它们喜食尼罗河中的蛇,因此深受埃及人的敬仰。据说这伊比斯鸟会将长长的喙插进肛门,对自己进行灌肠,非常有意思。事实上伊比斯是否真有这样的习性,我无法断言,但我必须要说这个关注点实在太有普林尼的风格了。河马给自己放血的内容也很有趣,但我更喜欢这个关于伊比斯的片段。这一段不知为何没能引起南方熊楠的注意,有些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