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讨好行为不总是讨喜的(第3/6页)

(12)我的生活中仿佛充满了这样那样的要求和责任。

(13)和某些人在一起时,我发现自己用词遣字非常谨慎。

(14)即使我对别人已经很友善了,他们似乎抱有更多期待。

(15)有时我甚至不期待被别人重视和理解。

(16)我常常让其他人决定我的行程安排和优先考虑的事。

(17)我往往一遍又一遍地解释我的理由,尽管对方还是摆明不想听我要说的话。

(18)即使明知他们对我没有好处,我还是长久地维持着糟糕的人际关系。

(19)有时我很难做到坚持己见。

(20)似乎只有当我顺从他们方式的时候别人才会接纳我。

绝大多数人都有过委曲求全以满足别人的突发奇想或要求的情形。无论如何,若是你发觉自己过于频繁地重复这样的行为,它预示了你的讨好行为可能会导致你自身的崩溃。我们来看一下你讨好行为的指数:

0至5分:讨好行为并不是你显著的特性。而实际上,你可能是更倾向于顽固模式。

6至9分:你的讨好行为有时只表现出妥协的倾向,不过你将势必以适当的果断来平衡那种倾向。

10至20分:你可能经常为了一己的便利而非常乐善好施。为了免受别人的打扰,你可以置自己的轻重缓急于不顾,况且那份付出可能得不到回报。

讨好行为具备的条件

为什么讨好行为最后会引发情绪和关系上的矛盾呢?我们来剖析伴随着这个模式的四个自我强加的条件是什么。

1、不是你的事情也要承担责任

健康和繁荣的人际关系中最核心的要素是个体自发地对个人的问题负责。举例来说,如果一个男的他的脾气不好,他就有责任说,“我知道这是不对的,我要去学习帮助自己改正不当之处的办法。”如果一个女人很轻易地表现出不安的举止,她就有责任去查明自己思维模式中失落的原因为何。这种情境下,在坏脾气和不安的问题未被革除之前就做出人们必须行为妥当的假设,显然是不正确的。偏偏我们每个人又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当时情境给我们带来的满足感,我们每个人同样拥有克服困难情境的能力并凭此绘制圆满的和富有成效的行为模式。

但是讨好者却忽视了其他人要为他们自身问题负责的事实。他们告诉自己,“我必须成为那个让他人开心的人。”无论是在别人的操纵下,还是在他们本身错误罪疚感的驱使下,他们步入了守护者的角色纵然那最终不属于他们的位置。举个安妮塔的例子,她说,“泰德喜欢和我们的两个女儿在一起,不过我担心她们有时不听话,会令他勃然大怒。你清楚小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那么当你觉察到女儿们要触怒你丈夫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呢?”

“用恐慌这个词来形容可能太严重,但是我的焦虑感绝对升高了。我了解他有时候会格外暴躁,于是我常常要么指示她们做其他事情,要么带着其中一个或两个一起去外面办事。”

“你的意思是这些导致了你时常遭受的一些过劳症状吗?”

“噢!那是肯定的!我总是觉得自己有责任维持家庭和平,况且凡事都赶在九岁和五岁的小孩前面真的好难,有时让我筋疲力尽啊。”

你是否看清安妮塔一家在交集上的失误吗?她了解她丈夫的脾气不好,从而她顺理成章地宁可免于其害。但是她忽略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她没办法总是监测泰德的心情!那是他分内的事。尽管有些时候她起到了抚慰的作用,还要懂得有些时候不能去干涉他的情绪。她不能永远引导泰德的心情或是女儿们对他的影响。

不知不觉中(多半在年幼时)讨好者形成了他们必须为他人情绪负责的错误观念。还记得安妮塔描述她小时和父亲相处的情形吗?她以为自己在父亲周围应当深谋远虑才不至于惹他心烦或生气。虽然她没有被直接告知她要对他的心情负责,但她做出了那样的假设。在成人以后,她归纳出要为身边任何一人的心情负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