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第4/4页)

你见过雷马的小子过得多好吧?你以为你买得起他们的牛仔裤,对吧?这条是芙蓉天使【40】知道吧。你看见三十枚银币能买一个什么样的雷马小子了吧?乔西·威尔斯认识品牌,他的大多数衣服都有牌子,都是他女人从上班的工厂拿回家的,那家工厂制造服装运回美国,人们穿着那些衣服去跳迪斯科,美国人就喜欢迪斯科。大家都知道,因为她逢人就说。你要这个吗?那就长点卵子呗。就现在,他把枪塞进我手里。我听见那小子在哭。他是雷马人,我在那儿不认识任何人。假如他是八条巷的,我现在也一样不认识。就现在,乔西·威尔斯又说。枪的重量是另一种分量。或许换种说法更正确,那种感觉是你握着枪的时候其实是枪抓住了你。现在,否则我就处理掉你们两个,乔西·威尔斯说。我走到那小子面前,闻着他的汗味尿味和其他所有味道,我扣动扳机。男孩没有尖叫没有大喊也没有闷哼一声,就像哈利·卡拉翰杀人那样。他只是浑身一抽就死了。枪在我手里使劲一抽,但枪声和哈利·卡拉翰开枪时的枪声不一样,他的枪声会久久回荡,电影结束了都不平息。我的枪声就像两块木板拍在一起,传进你的耳朵然后转瞬即逝,仿佛铁锤的一记重击。

子弹打进男孩的身体,你听见的声音只有噗的一声。我确实想杀那个雷马小子。我比什么都想杀死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我真的想。乔西·威尔斯什么都没说。他说再打一枪,以防万一,我又开了一枪。尸体随之抖动。打脑袋,傻瓜,他说,我再开一枪。我看不清血有没有淌到地上。枪变得比原先轻了也温暖了。我对自己说枪开始喜欢我了。杀人真的没什么。我知道会是这样,也许贫民窟的小子天生就知道。我把尸体拖进海里扔掉,让我呕吐的不是死亡,而是尿味、屎味和血腥味。三天后,报纸的头版标题是《金斯敦港惊现男孩浮尸,情形疑似黑帮处决》。乔西·威尔斯微笑,说我是大人物了,大得能制造新闻,整个牙买加都害怕我。我不觉得我有多大。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我没有任何感觉这件事似乎更大。不,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他不准我告诉罗爸爸,否则他就亲手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