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篇关于物质和精神之宇宙的随笔(第4/48页)

“啊!——穆勒先生说得真好,‘在任何情况下 ,能否想象都不能 作为自明之理的判断标准’。当然,任何神志清醒的人都不会否认这是一条不言而喻的自明之理。若是不 承认这个命题,那就意味着认为真理 具有多变性,而真理的性质同义词恰恰是确定不移 。如果把能够想象作为真理的判断标准,那大卫 ·休谟的真理就很难成为乔 [18] 的真理;而在天堂里颠扑不破的真理有百分之九十九会在世间被证明为谬误。所以穆勒先生的这个命题经久不衰。我不想承认它是自明之理 ,仅仅是因为我正在阐述没有 自明之理存在;但为了让我的阐述清楚得连穆勒先生本人也没法吹毛求疵,我打算承认:如果 有自明之理存在 ,那上述命题就最有资格被视为自明之理——而且没有比之更 绝对的自明之理——因此命题人后来的任何命题若与这个最初的命题冲突,那冲突的任何一方都肯定不真实——也就是说并非自明之理——或者说即便曾被承认可以自明,现在也双双立即失效。

“现在,让我们用命题人自己的逻辑来检验他提出的任何一个自明之理。让我们以最公平的方式来对待穆勒先生。我们不会让这个问题得到一般的结果。为便于研究,我们不会选普通的自明之理——不会选他那些因为仅仅是暗示而减少了其荒谬程度的自明之理,即被他称为第二流的命题——仿佛在界定一个确凿无疑的真理时,其确凿性还可以多一点或少一点似的:——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不选那种其无可争辩性大可争辩的自明之理,就像在欧几里得《几何原本》中发现的那类。譬如说我们不会去谈论这样的命题,如两条直线围不成一个空间,或整体永远大于该整体的任何部分。我们将为这个逻辑学家提供每一种 方便。我们将马上举出一个他认为绝对毋庸置疑的命题——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之典范。该命题是:——‘矛盾双方不 能同时为真理——即不能同时存在于自然之中。’举例来说,穆勒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此我举一个所能想到的最有力的例证——一棵树必定要么是棵树,要么不是棵树——它不可能同时是棵树又 不是棵树:——这句话本身完全成立,非常适合作为一个自明之理,直到我们将其与前几页上所坚持的一个自明之理进行对照——换言之,与我先前抄录的一句话进行对照——直到我们用其命题者自己的逻辑对其进行检验。穆勒先生断言:‘一棵树必定要么是棵树要么不 是棵树。’很好:——那现在请允许我问,为什么 。对这个小小的疑问只有一种回答:——我谅也没有任何人能想出第二个答案。这唯一的回答就是:——‘因为我们发现不可能想象 一棵树会是别的什么,它只能要么是树要么不是树’。我再说一遍,这就是穆勒先生的唯一回答:——他不敢说还有第二个答案:——然而根据他自己的论证,他的回答显然压根儿就不是答案;因为他难道不是已要求过我们承认,作为一个自明之理 ,能否想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 作为其判断标准?所以他的立论——他全部 的立论就犹如大海上没有舵的船。请别说这只是普遍规律中出现的一个例外,因为要我们去想象一棵树既是树又 不是树,这种‘想象之不可能性’的确太大了。我说别试图进行这样的诡辩;原因有三:其一,‘不可能性’没有程度 ,因此不能说一个不可能的想法比另一个不可能的想法更 不可能:——其二,穆勒先生本人无疑对这个命题进行过深思熟虑,他已经尽可能明确并尽可能合乎逻辑地排除了所有例外,根据的是他前一个命题之强调式,即在任何情况下 ,能否想象都不能 作为自明之理的判断标准:——其三,即使真有可以接受的例外,那例外在此为何可接受还尚待说明。一棵树既是树又不是树,这是一个天使或魔鬼才会 有的概念,世间无疑有许多疯子或超验主义者也会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