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非说理宣传的四种危害

人们认识宣传的危害,首先是从它对个人独立思想的限制和腐蚀来着眼的,而这种危害则最终又必然祸及整个社会的公共说理。宣传为什么对个人独立思想有限制和腐蚀作用?为什么会危害公共说理?到底对公众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它们分别是:一、宣传灌输是与对话说服相对立的话语;二、宣传是非理性的影响力;三、宣传是欺骗和谎言;四、宣传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和认知缺陷。

宣传是与说服、说理对立的话语

宣传是自上而下的命令,说服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和劝导。说服的平等劝说表现在它对说服对象的三种不同功能上面。第一种功能是学习。说服者必须耐心地向说服对象提供他需要但不具备的信息、知识。说服者像是老师,说服对象像是学生。双方是平等的,因为双方都有对方才能满足的需要。说服对象需要的是真实信息和知识;而说服者需要的则是说服对象对他的正面回应(被说服)。

第二个功能是强化信念。当说服对象已经同意说服者主张的时候,说服所起的作用是增强信念和鼓励行动。例如,说服对象原本就认为无偿献血、当义工、为弱势群体捐助是好事,但自己并不一定有所行动。这时候,说服者成功说服,可以使他有所行动。

第三个功能是改变想法,这是说服最困难的一项功能。在死刑或人工流产的问题上,要说服对方改变立场是非常困难的,但不是没有可能,有论者指出:“一般来说,说服者知道,在有争议的问题上,说服对象能够从反对的方面得到信息,也会了解反对一方的主张。换言之,说服者知道,说服对象的看法、认识和行为的变化必须是自愿的。说服和被说服双方都必须觉得转变看法或主张对彼此都有好处。”

在双方有实际利益冲突时,说服会变得愈加困难,例如,要说服人们心甘情愿地拆迁,常常是非常困难的。说服者非常清楚,说服的改变功能是多么有限。这与命令式宣传一定要说服对象服从是完全不同的。宣传可以用简单的口号来命令,甚至粗暴地威胁。为了拆迁和发展有这样的宣传:“打死一切阻碍发展的‘拦路虎’,粉碎一切前进中的‘绊脚石’”。为了计划生育,有这样的宣传:“普及一胎,控制二胎,消灭三胎”、“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一胎环,二胎扎,三胎四胎杀杀杀!”“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出来!”宣传是不需要理由的,说服必须要有理由,因为说服是说理,而宣传则不是。

宣传是一种体制性的话语,这种话语虽然看起来是从某些个人的嘴里说出(以报告、指示、文章、标语、口号等形式),但却是代表着体制、制度、机构对受宣传群众的指示、训诫、要求和命令。宣传发出的信息是不容协商的,因为它总是正确的;是不容提问的,因为它是居高临下的。宣传是聚合群众社会中散沙般个体的黏合剂,宣传的目标就是让千千万万的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本身就是“文革”时的一个宣传口号)。成功的宣传要代替群众的想法、统一他们的思想、指挥他们的共同行动。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宣传往往是不择手段的,而其中最为人诟病的便是虚伪和谎言。宣传的令人厌恶在于,你可以正当地迷惑和欺骗敌人,因为他们是你的敌人,但你不可以这样对待你的朋友,你的人民。宣传能成功欺骗群众,不仅是因为伎俩高超,而且也是因为利用群众自身的心理弱点:轻信、盲从、偏执、冲动、狂热。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就曾问道:“为什么宣传挑动仇恨要远比激发友谊来得成功?”希特勒期盼的就是这样的群众,他感叹道:“那些统治不会思考的人民的政府是多么幸运啊。”正是由于希特勒充分掌握了群众的心理弱点,他相信,“只要巧妙而持久地运用宣传,就能让民众把天堂当成地狱,而把地狱当成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