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讲 说理与民主

政治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在《自然正当和历史》中写道:“人自然就是社会动物。”人的理性,也就是人与他人说话、交流的能力,是人的社会性的最根本的体现。人的言语行为关联着他人,是一种社会行为。民主社会不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因为民主制度中的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利益。但是,民主社会却可以成为一个话语的共同体,因为利益不同的群体和个人都可以通过说理而不是暴力,去妥协他们之间的利益分歧和矛盾。对于民主来说,说理不仅是一种话语伦理,而且更是一种自然正当的社会之善。

哲学民主的理念

自由言语的人符合自然正当的政治道德,在古希腊人那里,这种政治道德体现为一种生活秩序。在他们的观念里,公民(即自由人)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关系。公民是人,公民的对立面是作为“物”存在的奴隶,奴隶没有自由,当然没有自由意志,也无所谓自我约束。说理是一种自我约束,那就是,即使在有机会、有力量用不讲理来压服别人的时候,也不这么做。自我约束是自由的特征。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不是约束。人的政治性规定了人是言语的动物。公民(自由人)与野蛮人或动物的区别是,只有人才具有言语和由言语体现的理性。理性的人通过言语行为,而不是暴力,来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这种言语行为便是说理。

古希腊人不把言论自由看成人的权利,他们把言论自由看成人的自然本质。不能自由言论的人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人。言论不是一种人可能拥有或者可能被剥夺的“权利”。言论是人之为人必不可少的条件。这是现代人把言论看成是自然权利(或基本人权)与古希腊人把言论视为自然正当的区别所在。自然正当是比自然权利更高的道德律令。

在历史上很少有国家的人民比希腊人更加珍视言论自由,除斯巴达和克里特之外,希腊的城邦都倾向于民主,尤其是雅典。古希腊语为今天的世界留下了仍在广泛使用并被普遍热爱的一个词——“民主”(demokratia)。民主指的是由“民众”(demos)来进行统治。这样的民众,他们作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的政治身份是可以轮换的,因此是平等的。他们的说话自由也是平等的,从根本上说,政治的平等是以自由讲话的平等权利为基础的。

词源学与政治学在古代希腊文的演变中是有联系的。随着民主理念的发展和变化,有200多个包含代表“平等”的“isos”的复合词加到了希腊文里,著名报人斯东(I.F.Stone)在《苏格拉底的审判》中写道:“两个最重要的复合词是代表‘平等’的词isotes和代表法律面前‘平等待遇’的词isonomia。同样重要的另外两个词是代表‘言论自由权利’的isegoria和isologia。”直到今天,“平等”和“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仍然是民主的两大基石,也是说理的两个要素。

施特劳斯说自己是民主的“朋友和盟友”,但他从来不夸赞民主,在他看来,现有的民主够不上优秀政治的美德要求。对民主的主人——“人民”,优秀的民主政治有极高的要求。他引用一位伟大思想者的话说,“如果存在一个有如众神的人民,那么他们一定是生活在民主的治理之中。完美的(民主)治理更适合于神,而不是人”。在施特劳斯看来,在现实世界里,大多数人民需要的是统治而非治理,他们在政治上缺乏能力,因此必须由贤者来统治。社会的最好形式是由贤者来行使统治权力,“贤者有义务向自己和他人说明,他的统治对城邦的每个人或整个城邦来说都是最佳的选择”。但是,大多数人民只不过是“庸人”,难以受益于少数贤者的睿智,他们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中意而未必贤明的人物来担任领导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