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社会习惯与时尚对道德情感的影响(第4/6页)

每一个野蛮人的乡俗与教育,要求他必须学会的这种英勇不屈的刚毅,不是那些在文明的社会中长大与生活的人所需具备的性格。这些文明人,当他们痛苦时如果出声诉苦,当他们遭遇困难时如果悲伤叹气,如果他们纵容自己,因为爱情而软弱,或因为生气而心神不宁,他们通常不难获得原谅。这些软弱的表现,被认为和他们的性格中的根本部分无关。只要他们没有纵容他们自己激动到做出任何违反正义或仁慈的事情来,他们的名誉便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损失,即使他们原本安详宁静的面目,被稍微弄皱了,或他们原本沉着冷静的谈吐举止,稍微受到搅乱。一个有人情味与文明优雅的民族,比较能够感受他人的情感,比较容易体谅热情洋溢与多情善感的行为,也比较容易原谅少许过分的行为。主要当事人也察觉到这一点,既然对他的裁判们的公正有把握,他便纵容他自己比较强烈地表达感情,并且也比较不担心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遭到蔑视。我们在朋友的面前,比在陌生人的面前,更敢于尝试表现我们的情感,因为我们预期前者比后者给我们更多包容。同样的,文明民族的礼仪规则所容许的行为,比野蛮民族所认可的更为热情洋溢。前一种民族,以朋友们之间的开放心胸,互相打交道;后一种民族,则是以陌生人之间的含蓄态度,互相打交道。法国人与意大利人,这两支欧洲大陆最文明优雅的民族,在所有顶多只是有趣的场合,所展现的那种热情爽朗,会使刚到那两国旅行的陌生人大感讶异。那些外来的旅客,由于是在感觉比较迟钝的民族中被教育长大的,从未在他们自己的国家看过任何类似的例子,所以无法体会那种热情洋溢的行为。一个年轻的法国贵族,如果被拒绝编入某个军团,会在宫廷众目睽睽之下失声哭泣。杜包(Du Bos)[16](男修道院)院长说,一个意大利人,在被判罚款20先令时的情绪表现,比一个英国人被判死刑时更为激动。西塞罗[17],在罗马极其优雅有礼的时代,可以在整个元老院和全体人民的面前,尽情哭出他心中的一切悲哀苦涩,而不觉得丢脸;他显然在每一次演说终了时,几乎总是这么做。较早也较粗鄙的罗马时代的那些演说家,按照当时的礼仪习惯,不太可能如此情绪激动地表达他们自己的情感。我想,如果大小西庇阿

(the Scipios)[18]、莱利乌斯兄弟(the Leliuses)[19]和大加图(the elder Cato)[20]等人,也在众人的面前流露这么多的柔情,肯定会被视为不自然与不合宜的矫情。那些古代的英勇战士,能够把他们自己的意思表达得条理分明、严谨庄重、智虑通达,但据说,对于在西塞罗诞生前数年,首先由格拉古兄弟(the Gracchi)[21]、克拉苏(Crassus)[22]、苏尔皮奇乌斯(Sulpitius)[23]等人引进罗马政坛的那种雄壮激昂的演说术,他们完全陌生。这种热情洋溢的雄辩术,不管成不成功,在法国和意大利,都已经风行好长一段时间了,只在最近才开始被引进英国。文明与野蛮民族各自要求的克己程度,差异是这么的大,以至他们据以判断行为合宜与否的标准,也有很大的差别。

这种差异导致其他许多比较不是那么根本的差异。文明优雅的民族,因为习于在某一程度内抒发各种自然的感受,因此变得坦率、开放与诚实。相反,野蛮民族,由于必须克制或掩饰各种激情,必然养成撒谎与欺瞒的习惯。所有熟悉野蛮民族的人都注意到,在亚洲、非洲,或美洲的那些野蛮人,同样不可理解,而且当他们想要隐藏事实时,不管怎样审讯盘问,都不可能从他们口中得知。不论怎样巧妙设计诘问,都不可能从他们口中套出实情。不论怎样拷打逼供,都不可能使他们吐出任何他们不想招供的真话。而且一个野蛮人的情感,虽然绝不会以任何外显的情绪表达出来,而是隐藏在感受者的心中,然而,那些情感却全都上升到最高昂激烈的程度。虽然他几乎没露出任何愤怒的征兆,然而他的报复,当他终于忍不住时,却总是血腥可怕的。最轻微的冒犯,便会使他陷入绝望。他的脸色与谈吐,的确仍然沉着冷静,他的心情,看起来像是完全平静似的,但是,他往往会做出最狂暴猛烈的行动。在北美民族中,这样的事例并非不常见:一些年纪轻轻的女子,只是被她们的母亲稍微叱责了几句,便投河自尽,而且她们采取这种极端行动的时候,完全没显露任何激情,也没说什么话,除了说“你将不再有一个女儿”。在文明民族中,人们的感情通常不会这么猛烈或这么不顾性命。他们时常比较扰攘吵闹,但很少会造成什么严重的伤害。他们扰攘吵闹的目的,似乎经常只是为了使旁观者承认他们有道理这么激动,以及为了获得他的同情与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