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在哪些情况下,义务感应当是我们唯一的行为原则,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它应当获得其他动机的赞许(第5/7页)

正如任何人都可能因为遵循错误的义务感而犯错,所以自然的感觉有时候也可能占优势,并且引领他正当地做出与错误的义务感相反的行为。在这种场合,我们不可能不乐见我们认为应该得胜的动机得胜,虽然当事人本身是如此软弱昏庸,以致竟然认为它不该得胜。然而,由于他那正当的行为是个性软弱而非坚持原则的结果,我们绝不会给予该行为任何接近百分之百的赞许。一个顽固偏执的天主教信徒,当他在圣巴尔多禄茂(St Bartholomew)大屠杀[48]中,因为慈悲心突发而变得如此软弱无力,以致放过了某些不幸的新教徒的性命,虽然他认为自己负有摧毁他们的义务。这样的人似乎没有资格得到热烈的掌声,亦即,得不到当他是以百分之百自我赞许的心情,做出同一慈悲慷慨的行为时,我们应该会给予他的那种热烈的掌声。我们或许会对他性情中的慈悲成分表示欣慰,但我们仍然会怀着某种遗憾的心情看待他,这种遗憾的心情和完整无瑕的美德应得的赞美,完全是相互矛盾的。同样的观察也适用于所有其他的情感。我们不会厌恶看到它们获得适当的发挥,即使当事人受到某种错误的义务感的影响而企图抑制它们。一个很虔诚的教友派信徒(Quaker)[49],是不致令我们感到不愉快的:如果在他的一边脸颊受到掌掴时,他非但没把另一边脸颊凑上去任人掌掴,反而完全把他平素照字面理解的那一则救世主基督的训诫忘光光,以致给了那个侮辱他的莽汉一顿好打当作教训。我们会开心地笑着说他倒是很有气魄,并且会因此而更喜欢他,但是,我们绝不会尊敬他。我们的尊敬似乎该留给一个在类似的场合中,对什么是适当的行为有一正当的感觉而为所当为的人。任何行为,如果没带有自我赞许的情感,那就不配被称为有品德的行为。

[1]译注:Jean Calas(1698-1762)原是法国一位卡尔文教派的信徒与商人。他的长子为了取得律师资格原本决定放弃自家传统的信仰,改信罗马天主教,后来因深感后悔而自戕。但是,他却被控杀害他的长子,并且在没有丝毫证据的情况下被判决有罪,而于1762年3月10日在土鲁斯(Toulouse)被处决。后来经过伏尔泰(Voltaire)的奔走请愿,他的案件终于在1765年3月9日获得重审与平反。亚当·斯密曾于1764和1765年间在土鲁斯逗留长达18个月,对此一造成轰动的诉讼案件必定常有耳闻。

[2]译注:参见本书第1篇第3章第1节第3段。

[3]译注:Jean Baptiste Racine(1639-1699), 17世纪的法国诗人与悲剧作家。

[4]译注:Voltaire(1694-1778),法国哲学家与文学家。

[5]译注: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以讽刺性的史诗The Dunciad(有人译为《笨伯记》或《群愚史诗》)闻名于世。The Dunciad不仅嘲弄充斥于当时的学究式文人(特别是发表Shakespeare Restored影射蒲伯所编辑的莎士比亚文集不够精确的Lewis Theobald)与打油诗人,也嘲弄所有时代各种常见的德性与知性痴态(“Dulness”),例如,爱慕虚荣、善妒、野心与铜臭味。

[6]译注:Thomas Gray(1716-1771),英国诗人。

[7]译注: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失乐园》(Paradise Lost)的作者。

[8]译注:Nicolas Boileau-Despreaux(1636-1740),法国诗人。17世纪下半叶与18世纪初期法国文坛古典与现代论战中,古典阵营的一名主将。

[9]译注:Jean Baptiste Racine(1639-1699), 17世纪法国诗人与悲剧作家。

[10]译注:Philippe Quinault(1635-1688),法国剧作家。17世纪下半叶与18世纪初期法国文坛古典与现代论战中,现代阵营的一名主将。

[11]译注:Charles Perrault(1628-1703),法国诗人。17世纪下半叶与18世纪初期法国文坛的古典与现代争论中,现代阵营的另一名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