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论良心的影响与权威(第5/12页)

由于在所有可能对一个清白无辜者的情感直接造成影响的那些外在的不幸当中,莫须有的名誉损失无疑是最大的不幸。所以,对凡是能够引起这么大的不幸的事情,展现出相当程度的敏感,未必总是显得难看或令人觉得不愉快。当一位年轻人怨恨任何人对他的品行或他的名誉胡乱施加不公正的污辱时,即使这怨恨稍微过于激烈,我们也往往会因此而更加尊重他。一个清白的年轻淑女,为了某些关于她的行为的无稽流言,而感到痛心蹙眉的神情,往往显得十分惹人爱怜与可亲。那些年纪比较大的人,由于对尘世的愚蠢与不公不义已有长期的经验,已经学会了对世人的非议或赞扬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他们忽略或藐视他人的造谣毁谤,甚至不愿意纡尊降贵,显现任何真正的愤怒,去抬高那些无聊的造谣者的身价。这种冷漠的态度,完全建立在年纪比较大的那些人对他们自己经过多次磨炼与屹立不摇的品格有坚定的自信心,然而并不适合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因为后者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有任何这样的自信心。这种冷漠的态度,如果出现在他们身上,或许会被认为是在预示,在年纪变得比较大的时候,他们对真正的荣辱,将会有一种非常不适当的冷感。

就所有其他直接影响到我们自己的私人不幸来说,我们很少会因为显得太过于无动于衷而触怒了什么人。我们时常感到愉快与满足地回想起我们对他人的不幸颇有感觉能力。但是,我们很少不会带着几分羞愧,回想起我们对自己的不幸的感觉能力。[36]

如果我们仔细检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不同程度与等级的软弱与自我克制,我们将很容易弄清楚,这种克制我们的被动情感不公平的能力,必定不是从某种模棱两可的辩证法所演绎出来的那些深奥难懂的理论中学到的,反而必定是来自于自然女神,为了使我们学得这种以及其他每一种美德,所确立的那个伟大的训练法,训练我们要对那个实在或假定的(我们的行为的)旁观者的感觉要有所顾虑。

一个很年幼的小孩全无自我克制能力。无论他有什么样的情感,不管是害怕,是苦恼,或是生气,他总是尽力借由激烈的哭闹,尽他所能地唤起他的保姆或他的父母对他的注意。当他还在接受这种偏爱他的保护者们的看管时,他的怒气是第一种,而且也许是唯一的一种被教导要加以节制的激情。他们时常为了让自己过得轻松自在些,不得不借助于噪音与威胁把他吓到恢复平静。这时,刺激他进行攻击或捣乱的激情,受到那种提醒他必须注意自身安全的激情的节制。当他大到可以上学的年龄,或大到可以同辈们一起玩耍的时候,他很快就发现他们对他可没有这种纵容的偏爱。他自然希望获得他们的好感,并且希望避免他们的怨恨或藐视,甚至对他自身安全的顾虑也会教他这么做。而他很快便发现,他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做到这一点,除了不仅要把他的怒气,而且也要把它的所有其他情感,节制到他的玩伴与同伙好像会觉得愉快的程度。他于是踏入了伟大的学习自我克制的学校,他学习变得越来越能克制他自己,并且开始要求他自己的感觉遵守某种纪律,一种最为长久的毕生修炼也很少足以学到十全十美的纪律。

在所有私人不幸的场合,譬如,在痛苦,在生病,或在悲伤的时候,最为软弱的人,当他的朋友,而更加肯定的是,当某个陌生人来拜访他的时候,会立即想到他们对他的处境很可能会有的那种见解。他们的见解会转移他对自己的见解的注意;他的胸怀,在他们和他晤面的那一刻,便多少会平静下来。这效果是瞬间产生的,而且仿佛是机械反应那样,但是,在一个软弱的人身上,这效果并不持久。他自己对他的处境所持的见解,很快又返回到他身上。他像以前那样纵容自己,恣意地叹息、流泪与恸哭,并且像一个尚未上学的孩子那样,尽力想要在自己的悲伤和旁观者的同情之间制造出某种谐调感,但不是通过节制自己的悲伤,而是通过缠扰不休地要求旁观者多给他一点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