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论良心的影响与权威(第4/12页)

甚至过分显现那些很容易以它们的过分而惹人不快的亲切的情感,虽然看起来该受责备,但绝不会令人讨厌。我们责备为人父母者对孩子的溺爱与焦虑,怪罪这种溺爱与焦虑,除了一方面使为人父母者极端烦恼外,最后也很可能变成对孩子有害,但是,我们很容易原谅这种溺爱与焦虑,绝不会对它感到怨恨或憎恶。相反,欠缺这种通常流于过分的情感,却总是显得特别讨厌。一个看起来对他自己的子女们不仅漠不关心,反而在所有场合都以不该有的严厉与粗暴对待他们的人,似乎是所有讨厌的人当中最可憎的那种人了。合宜感,绝对没有要求我们完全根绝那种自然会使我们对我们最亲近的那些人的不幸感触良深的特殊感觉能力。这种感觉能力的欠缺,反而远比它的过分发达,更可能违逆合宜感。在这种场合,斯多葛学派的那种冷淡绝不适宜,而所有用来支持它的那些形而上的玄学诡辩,除了使纨绔子弟的那种铁石心肠变本加厉到十倍于其天生的麻痹与不适宜之外,很少会有什么其他的作用。某些善于描写爱情与友谊以及所有其他私人与家庭情感的细腻美妙之处的诗人与传奇小说作家,例如,拉辛[25]、伏尔泰[26]、李察逊[27]、毛利渥克斯[28]、李科钵尼[29]等等,在这方面,是比芝诺[30]、克里希布斯[31]或爱比克泰德[32]等斯多葛派哲学家更好的老师。

那种有所节制地同情他人的不幸,而又不至于使我们无法履行任何责任的感受,譬如,我们对亡友们感到的那种忧郁与深情的思念,如同格雷所写的那种

“暗里悲伤所珍爱的刺痛感”[33];绝非一些不愉快的感觉。虽然它们外表呈现痛苦与哀伤的容貌,它们内里全都铭刻着使人高贵的美德与自许的特征。

那些直接影响到我们自己的身体、财富或名誉的不幸,情形就不同了。在这方面,我们的过分敏感,远比我们的欠缺感觉,更容易触犯合宜感,而只不过在很少的几个场合,我们才有可能犯了太过于接近斯多葛学派的那种冷淡与无动于衷的过失。

我曾在前面指出,对任何源自身体的情感,我们很少会有什么同情感。[34]由某个明显的原因所导致的那种痛苦,例如,肌肉被割伤或被撕裂,也许是那种会使旁观者兴起最生动之同情的身体的感受了。其次,他的邻人濒临死亡,也很少不会大大触动他的情感。然而,在这两种场合,和主要当事人所感觉到的相比,他的感触是这么的微弱,以至于前者绝不可能因为在蒙受痛苦时看起来太过于轻松自在而违逆了后者的情感。

单单缺乏财富,或只不过是贫穷,不会引来多少同情。穷人的牢骚,经常是轻蔑而不是同情的对象。[35]我们瞧不起乞丐,虽然他死皮赖脸的哀求也许可以从我们身上敲诈到一些施舍,但他绝对很少是我们真正怜悯的对象。至于从富裕坠入贫穷,由于这变化通常会给当事人带来最为真实的苦恼,所以,它很难得不会在旁观者身上引起最为真诚的怜悯。以目前的社会状态来说,虽然若不是当事人本身犯了某些过失,而且还是某些相当严重的过失,否则这样的不幸是不太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然而,他几乎总是受到这么多的怜悯,以至于他很少被容许坠入最贫穷的状态;反而通过他的朋友们的协助,而且往往还获得那些原本有很好的理由埋怨他的行径鲁莽的债权人的宽容,使他几乎总是得以维持某种虽然卑微但还算过得去的平凡生活。对遭逢这种不幸的人,我们也许会轻易原谅某种程度的软弱,可是,那些带着最坚定不移的脸色,以最轻松自在的神情调整他们自己以适应他们的新处境,那些似乎不会因为财富的改变而觉得丢脸,那些似乎不以他们的财富,而是以他们的品行支撑他们的社会地位的人,总是最受我们赞许的人,而且一定会博得我们最高与最诚挚的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