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喜欢受到赞美及喜欢值得赞美,并论害怕受到谴责及害怕应受谴责(第5/10页)

对于陷入这种不幸的那些人来说,他们的视野,如果仅局限于今生这种卑微的人生观,也许便无法提供他们多大的心理慰藉。他们被剥夺了每一样能够使他们的生存或死亡值得尊敬的东西。他们被判处了死刑,并且被诅咒永远留下了骂名。唯有宗教信仰能够提供他们些许有效的安慰。唯有宗教信仰能够告诉他们说,只要全知全能的上帝赞许他们的行为,无论人们对他们有什么样的想法都无关紧要。唯有宗教信仰能够为他们揭示另一个世界的观点,那个世界比目前的世界更为正直,更为仁慈,也更为公平,在那里,他们的清白无辜只要时机一到就会获得宣告,而他们的美德最后也将获得奖赏:唯一能使侥幸得逞的邪恶感到胆战心惊的那个伟大的原则,也同样能为遭到玷污与侮辱的清白无辜提供唯一有效的慰藉。

和罪行比较重大的情况一样,就一些比较轻微的过失而言,一个敏感的人,当他被冤枉获罪时,伤心难过的程度,往往远大于真正犯错的人因实际的内疚而感到的难过。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对一些有凭有据的有关她的风流韵事的臆测传闻,甚至会觉得好笑。然而,对一个纯洁无辜的处女而言,最荒唐无稽的同一类臆测传闻,则无异是一记足以致命的中伤。我相信,我们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一个刻意做出可耻行为的人,通常不会有多少羞耻感;而一个习惯于做出可耻行为的人,则几乎不会有任何羞耻感。

当每个人,即使仅具有普通的悟性,都可如此轻易地藐视不应受的赞美时,为什么不应受的谴责,却时常会使一些甚至是具有最健全与最佳判断力的人,如此激烈地觉得伤心难过?这问题也许值得我们稍加思考。

我在前头曾经指出[2],痛苦与其反面的快乐相比,几乎在所有场合,都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感觉。前一种感觉把我们的心情压低至我们平常或所谓自然的快乐状态以下的程度,几乎总是会远大于后者可能把我们的心情提高到那个自然的快乐状态以上的程度。一个有感受能力的人因受到正当的谴责而感到羞愧难过的程度,往往大于他因受到正当的赞美而可能感到愉快陶醉的程度。智者在所有场合都轻蔑地拒绝不应受的赞美,但是,他时常猛烈地感受到不应受的谴责对他的不公平。他觉得,如果他自己默不作声地接受人们因他没有做到的事情而赞美他,如果他霸占了不属于他的功劳,那他就无异是一个卑鄙的撒谎者,并且为此应当受到因误会而赞美他的那些人的轻蔑而不是赞美。发现许多人认为他有能力做到他实际没有做到的事情,也许让他很有理由感到些许快慰。他虽然可以感激朋友们对他的抬爱,但如果他没立即向他们说明真相的话,他将会觉得自己犯了最卑鄙下贱的过失。对他来说,以旁人实际看待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他自己,并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快乐,如果他知道,当他们知道真相时,他们将以很不一样的眼光看待他。然而,个性软弱的人却时常陶醉于以这种虚妄欺瞒的眼光来看待他自己。他霸占每一桩被归功于他的功劳,并且主张他有许多谁也不会归功于他的功劳。他装作已经做了他实际从未做过的事情,装作已经写了别人所写的文章,装作发明了别人所发明的东西,因而做出剽窃与时常撒谎等等卑劣下贱的恶行。但是,虽然任何人,只要具有普通的见识,便不至于因为别人认定他做了一件他从未做过的值得赞佩的行为而感觉到怎样快乐,不过,颇有智慧的人,却往往会因为别人认真责怪他犯下了某一他从未犯过的罪行,而感觉到极大的痛苦。在这场合,自然女神不仅使痛苦变得比其反面的快乐更为深刻,而且也使这痛苦相对于快乐的深刻程度远大于平常的程度。当他拒绝被归功于他的功劳时,谁也不会怀疑他的真诚。可是当他否认他被指控的罪行时,也许有人会怀疑他的真诚。他同时为不实的指控所激怒,也为发现有人竟然相信那不实的指控而感到屈辱与难过。他感觉到他的品格不足以保护他。他感觉到他的同胞们,非但不是以他焦急地渴望他们采取的那种眼光在看待他,反而认为他做得出他被指控的那种不名誉的行为。他十分明白自己并没有犯错。他十分明白他自己曾经做过了什么,但是,或许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分明白他自己能做得出什么。对每个人来说,他自己的心灵的特殊构造容得下或容不下什么美好或丑恶的事物,也许或多或少是个令他感到疑惑的问题。他的朋友与邻居们对他的信任与好评,比什么都更能够减轻他心里的这个最不愉快的疑惑;而他们对他的不信任与恶评,则比什么都更能够加重他的这个疑惑。他或许会认为自己很有自信,自信他们的恶评是错误的,但是,他的自信很少能够坚强到足以使他完全不受那种恶评的影响,或者说,足以使他在面对那种恶评时心里保持泰然。他的感受能力越强,他的敏锐度越高,他的自信心越不足,则别人的恶评对他的影响便会越大,而他也就越不可能处之泰然。